截至2026年5月29日收盘,徐工机械(000425)报收于9.75元,较上周的9.65元上涨1.04%。本周,徐工机械5月25日盘中最高价报9.98元。5月28日盘中最低价报9.1元。徐工机械当前最新总市值1141.84亿元,在工程机械板块市值排名3/28,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179/5207。
本周关注点
- 公司公告汇总:1540名激励对象获解除限售3,186.8711万股,占总股本0.27%
- 公司公告汇总:完成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第一批)登记
- 公司公告汇总:拟回购股份用于注销,资金总额3亿至6亿元,价格不超15元/股
- 公司公告汇总: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担保、续聘审计机构等议案
公司公告汇总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第一批)登记工作。本次授予登记数量为3,131,000股,授予价格为4.84元/股,登记人数为32人,登记完成日为2026年5月22日。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限售期分别为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分三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比例为1/3。公司层面设定了2026年至2028年的业绩考核目标,包括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等指标。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第一批)的登记工作。本次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数量为1,015,500份,授予登记人数为31人,授予日为2026年4月29日,行权价格为9.67元/份,登记完成日为2026年5月22日。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及/或定向增发的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24个月、36个月、48个月,分三期行权,每期可行权比例均为1/3。公司层面设定了2026年至2028年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等业绩考核目标。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符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具备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件。同意为1540名激励对象办理3,186.8711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于2026年5月25日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54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86.8711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7%。董事陆川回避表决。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认为,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540名激励对象考核合格,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86.8711万股。公司层面业绩满足2024年度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及分红比例等考核要求,激励对象未发生不符合条件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54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86.8711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7%。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2024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为10.30%,净利润为59.76亿元,分红比例超30%。个人绩效考核中1540名激励对象结果为合格,21人不合格不得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54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86.8711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7%。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6月1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个人绩效考核合格的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比例为100%。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回购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债权人可于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或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申报方式包括现场和邮寄。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0万元且不超过6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5元/股。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并在回购完成后十日内注销。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已于2026年4月27日、5月28日经董事会及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该方案,并已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就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5月28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包括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为子公司及金融业务提供担保、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日常关联交易、股份回购等议案。表决程序合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02%,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为子公司及金融业务提供担保、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等多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其中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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