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格米特:合同金额占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

证券之星05-26

证券之星消息,麦格米特(002851)05月25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请公司讲述“达到披露标准”的标准是多少,请具体量化该标准,谢谢!

麦格米特回复:您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2.2条,上市公司签署日常交易相关合同,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一)涉及本规则第6.2.1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事项的,合同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亿元;(二)涉及本规则第6.2.1条第一款第三项至第五项事项的,合同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亿元;(三)公司或者本所认为可能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合同。谢谢。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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