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5月22日收盘,永臻股份(603381)报收于22.95元,较上周的23.78元下跌3.49%。本周,永臻股份5月19日盘中最高价报24.05元。5月21日盘中最低价报21.91元。永臻股份当前最新总市值54.45亿元,在光伏设备板块市值排名50/64,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3308/5206。
本周关注点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永臻股份将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因19名激励对象离职及2025年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注销232.87万份股票期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永臻科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年度报告等多项议案。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5月26日14:00-15:0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介绍公司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参会人员包括董事长兼总经理汪献利、财务总监李福刚、董事会秘书毕丽娜及独立董事等。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9日至5月25日16:00前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站或公司邮箱提交问题。说明会结束后可通过该平台查看会议内容。
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因19名激励对象离职及公司2025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根据《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决定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的期权,合计232.87万份。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注销申请,并于2026年5月18日完成注销。本次注销符合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影响公司股本。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年度报告、套期保值业务、董事薪酬、公司章程修订等多项议案,其中部分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特别决议事项获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汪献利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8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114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全部议案,其中议案6、7为特别决议议案,获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议案5、8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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