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5月19日收盘,*ST阳光(000608)报收于4.03元,上涨0.5%,换手率2.33%,成交量17.4万手,成交额6881.33万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5月1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06.95万元,占总成交额1.55%。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股票自2026年5月21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变更为“阳光股份”,涨跌幅限制恢复至10%。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5月1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06.95万元,占总成交额1.55%;游资资金净流出421.05万元,占总成交额6.12%;散户资金净流入314.1万元,占总成交额4.56%。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5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5年年报的问询函作出回复,内容涵盖经营业绩、房地产业务毛利率、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应收款项及现金流、其他应收款、资金往来、退市风险警示撤销申请等事项。公司说明了营业收入构成及收入集中于第三四季度的原因,解释了房地产销售毛利率为负的合理性,并披露了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方法与参数。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会计处理符合准则要求。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经自查不触及终止上市情形。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自2026年5月20日开市起停牌1天,于5月21日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简称由“*ST阳光”变更为“阳光股份”,证券代码仍为“000608”。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营业收入后为332,736,898.94元,期末净资产为2,077,354,571.35元,不存在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已向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获审核同意。
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报的问询函》涉及评估问题的回复
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报中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问题作出回复。针对上海中山西路888号1幢新业中心主楼项目,评估机构采用市场比较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结合项目区位、业态及市场环境,说明评估方法选取原因、核心假设及关键参数。最终选取市场比较法结果作为公允价值,评估总价为85,141.00万元,并确认该评估过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相关要求。
深圳市戴德梁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报的问询函》涉及评估问题的回复
深圳市戴德梁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就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报中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问题作出回复,详细说明了阳春光华(橡树园)、阳光上东车位、阳光上东地下仓储、通州阳光新生活广场、成都及沈阳等地多个项目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依据、评估方法、核心假设、关键参数及计算过程。各项目根据区位、业态和市场环境,分别采用市场比较法或收益法进行评估,参数选取基于公开市场数据、可比案例及区域市场状况,评估结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相关要求。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就2025年年报收到深交所问询函,公司及年审会计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经营业绩、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应收款项及现金流、其他应收款、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等事项进行了详细回复。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3.42亿元,净利润为-2.18亿元,投资性房地产期末余额30.39亿元,占总资产67.87%。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经自查符合相关条件。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就2025年年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租赁、保理融资及诉讼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回复。涉及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资产与租赁负债确认、减值测试及会计处理;保理融资业务模式及应收账款未终止确认的依据;未达重大披露标准的诉讼案件明细及预计负债未计提的原因。年审会计师认为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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