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5月18日广汇物流公开信息显示,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郭舰、总经理刘栋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经查明,2024年7月16日,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显示,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金额为不低于20,000万元且不超过40,000万元,回购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5年7月3日,公司披露《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显示,将原股份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延长9个月,延期至2026年4月30日。上述方案于2025年7月18日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6年5月6日,公司披露《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显示,截至公司股份回购到期日,公司实际回购金额1.0048亿元,未达到本次回购方案的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上市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股东权益、公司股票交易都将产生较大影响,股东和市场其他投资者对此形成相应预期。公司未按已披露的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回购,延期后仍未完成,且实际回购金额与承诺回购金额下限差距较大,影响投资者的合理预期。公司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五条、第三十一条等有关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对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郭舰、刘栋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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