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波龙:半年度业绩预告尚不属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强制性披露的范畴

证券之星05-15

证券之星消息,江波龙(301308)05月15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请问贵公司中报如达到预告标准,会否自愿提前披露,而非等到定期报告预约日期再披露呢?

江波龙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半年度业绩预告尚不属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强制性披露的范畴,公司将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主流实践,全面、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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