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30日收盘,晨光新材(605399)报收于14.68元,下跌0.47%,换手率1.6%,成交量4.97万手,成交额7344.38万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4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49.88万元,占总成交额4.76%。
- 来自【业绩披露要点】:晨光新材2025年归母净利润为-9452.81万元,同比下降328.55%。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晨光新材因激励对象离职及业绩考核未达标,拟回购注销共计35.10万股限制性股票。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4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49.88万元,占总成交额4.76%;游资资金净流出64.26万元,占总成交额0.88%;散户资金净流入414.15万元,占总成交额5.64%。
业绩披露要点
财务报告
晨光新材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11.04亿元,同比下降4.79%;归母净利润-9452.81万元,同比下降328.55%;扣非净利润-1.31亿元,同比下降1565.43%;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3.11亿元,同比上升8.2%;单季度归母净利润-6073.96万元,同比下降1247.46%;单季度扣非净利润-6385.25万元,同比下降406.1%;负债率35.73%,投资收益355.72万元,财务费用90.45万元,毛利率9.72%。
公司公告汇总
晨光新材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334,516,320.7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3.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352,506.75元,上年同期为-4,730,216.6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1,822,301.54元,上年同期为-11,794,087.83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8,338,060.57元,上年同期为-16,362,217.94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6元/股,上年同期为-0.02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94%,较上年同期减少0.73个百分点。本报告期末总资产为3,178,882,468.64元,较上年度末下降1.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059,133,801.03元,较上年度末下降0.92%。
晨光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多项议案。会议决定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同时审议通过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决定回购注销共计35.10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离职人员所持2.40万股按授予价格6.03元/股回购,其余32.70万股因业绩未达标,按6.0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并完成必要信息披露。
关于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显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282,026,065.90元,其中活期存款102,026,065.90元,定期存款180,000,000.00元。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79,234,194.12元,主要用于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及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项目。公司按规定进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与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情形。会计师事务所鉴证认为,该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晨光新材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相关执业准则,审计结果显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其内部控制在该日期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有效运行。
晨光新材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6]230Z0949号专项审核报告。该报告基于已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自律监管指南的要求,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编制进行了审核。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晨光新材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符合相关规定。本报告仅用于年度报告披露,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关于对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确认公司编制的汇总表与审计的财务报表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该说明基于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未执行额外审计程序,仅用于年度报告披露。附件包括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110,413.30万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的净利润为-9,508.09万元,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导致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同时,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需回购注销。公司拟合计回购注销351,000股限制性股票,其中因离职回购24,000股,因业绩不达标回购327,000股,回购价格分别为6.03元/股及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晨光新材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杨平华)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平华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提交述职报告。报告包括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独立性说明,全年出席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3次,均亲自参会。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提名委员会委员,参与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高管薪酬等事项,认为相关决策程序合法、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2026年将继续勤勉履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晨光新材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国平)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国平在2025年度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报告期内,对公司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高管薪酬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内部控制有效,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李国平将持续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晨光新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遵循公平性、激励性和合规性原则。非独立董事根据职务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内部董事兼任高管的按高管薪酬标准执行。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每季度发放,相关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固定工资和绩效薪酬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为税前金额,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等费用。薪酬调整依据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经营状况及个人绩效。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薪酬发放依据,若存在财务造假等情况将追回已发薪酬。
晨光新材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熊进光)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熊进光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报告包括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独立性说明,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参加专门委员会、与审计机构沟通、与中小股东交流、现场考察等情况。重点关注了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高管薪酬等事项,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行为。2026年将继续勤勉履职。
晨光新材内部审计制度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该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明确了内部审计的范围、原则及审计部门的职责与权限。审计部独立运作,负责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收支、资产质量、经营绩效等进行监督评价,并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制度还规定了对内部控制的审查、评估及后续整改监督,并要求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部需对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实施审计监督,确保公司运作合规。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