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必读:南新制药年报 - 第四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增长76.40%

证券之星05-06

截至2026年4月30日收盘,南新制药(688189)报收于8.95元,上涨11.46%,换手率13.49%,成交量37.01万手,成交额3.33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4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711.12万元,占总成交额5.14%。
  • 来自【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6年3月31日股东户数为1.27万户,较上期减少344户,户均持股增至2.17万股。
  • 来自【业绩披露要点】:2025年第四季度主营收入同比上升9520.13%,单季度归母净利润亏损幅度同比收窄76.4%。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将已回购的157万余股股份用途变更为注销,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4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711.12万元,占总成交额5.14%;游资资金净流出1190.26万元,占总成交额3.57%;散户资金净流出520.85万元,占总成交额1.56%。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户数变动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27万户,较12月31日减少344.0户,减幅为2.64%。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2.11万股增加至2.17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6.56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财务报告

南新制药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1.42亿元,同比下降43.62%;归母净利润-1.37亿元,同比上升60.49%;扣非净利润-1.38亿元,同比上升60.26%。2025年第四季度单季度主营收入5877.31万元,同比上升9520.13%;单季度归母净利润-6826.66万元,同比上升76.4%;单季度扣非净利润-7184.75万元,同比上升75.26%。负债率11.99%,财务费用8.57万元,毛利率31.5%。

公司公告汇总

南新制药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41,927,557.53元,较2024年减少43.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6,900,385.31元,亏损幅度较上年大幅减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4,572,112.33元,同比增长8,121.95%。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53.54%,较2024年增加7.72个百分点。总资产为809,472,122.4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83,550,246.48元。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南新制药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财务报表

公司因前期会计差错,对公司2021年度至202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报表进行更正,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及相关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更正涉及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及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已追溯调整并披露更正后报表。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存款产品,包括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单位存款产品等非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西部证券出具无异议核查意见。

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公司将于2026年5月18日14:00-15:0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5日16:00前通过指定网站或公司邮箱nanxin@nucien.com提问。参会人员包括董事长张世喜、总经理陈健旭、财务总监张平丽、董事会秘书李旋及独立董事等。

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与审计的财务报表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该汇总表根据中国证监会及科创板监管要求编制,专项说明基于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未执行额外审计程序。

关于向银行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司拟在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授信品种包括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等。授信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以与银行签署的合同为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授权总经理及其指定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11.90万元/年(含税),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薪。2026年度薪酬方案明确:外部非独立董事不领薪;独立董事津贴保持11.90万元/年(税前);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由基本薪酬、年度绩效薪酬、任期激励和年度专项激励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相关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转让部分应收账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通过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部分应收账款,标的资产账面价值2,998.95万元,最终由控股股东湖南医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5,175.67万元受让。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交易旨在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流动性,降低管理成本,定价公允。

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35,282,300.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78,181,674.03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10,613,632.89元。报告期内,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5,770.4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公司按规定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监管协议,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司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认为其具备专业资质和执业能力,审计过程遵守职业道德,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工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通过沟通会议对审计计划、重点事项等进行监督,确认其独立性与审计质量。华兴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60,224,074.32元,股本为274,400,000.00元,未弥补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主要原因为行业竞争加剧、终端需求走弱导致营收下滑,计提资产及信用减值损失,以及持续高强度研发投入。公司拟通过提升盈利能力、优化产品结构、加强成本管控、强化风险防范等措施应对。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5年度共召开4次会议,审议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各季度及半年度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聘任财务总监、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委员会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估其独立性与专业性,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并协调管理层与审计机构的沟通。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反映经营成果,内部控制有效,无重大缺陷。

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15项制度进行修订;同时新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共4项制度。上述制度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担保,用于其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为227.98%,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担保由公司及子公司广州南鑫药业有限公司共同提供,无反担保。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0,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52%,无逾期担保。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丁方飞、沈云樵、聂如琼、罗智雄的独立性情况进行核查,确认其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董事会认为,上述独立董事符合有关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拟将已回购的1,570,586股股份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74,400,000股减少至272,829,414股,注册资本相应减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因存在减值迹象,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存货计提减值准备。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523.55万元,资产减值损失4,153.96万元,合计5,677.51万元。该事项已审计,与年度审计报告一致。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方面均未发现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评价范围覆盖全部主要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为100%。重点涵盖销售、采购、资金活动、财务报告等高风险领域。董事会认为,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因素。

南新制药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公司发布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及2026年度行动方案。2025年公司在营销管理、创新研发、生产优化、成本控制和安全管理等方面取得进展,核心产品市场覆盖扩大,研发投入占比达53.54%,多个创新药研发进入关键阶段。2026年公司将聚焦主业提升盈利能力,推进重点药物研发,完善公司治理,加强投资者回报,计划完成股份回购并将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78,181,674.03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10,613,632.89元。公司按规定开设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报告期内,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其中“营销渠道网络升级建设项目”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使用超募资金45,770.4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4,700万元。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了对外担保的管理原则、审批程序、风险控制及责任追究等内容。制度规定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强调审慎、合法、安全的原则,并要求采取反担保措施防范风险。对担保对象的资信审查、合同管理、后续跟踪及责任部门职责进行了详细规定。特别明确了须由股东会审批的担保情形,包括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担保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6年4月制定)

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了相关人员持股变动的管理要求。制度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规定了股份买卖的禁止期间、减持限制、信息披露义务等内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年报、季报公告前等敏感期间不得买卖股票,核心技术人员减持首发前股份需遵守限售期及每年减持比例限制。相关人员买卖股份需提前申报,违反规定将被追责。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公司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明确禁止通过经营性或非经营性方式占用公司资金,规定了资金往来的限制情形及审批程序,要求定期检查资金往来情况,发现异常需及时披露。发生资金占用时,应制定清欠方案,原则上以现金清偿,确需非现金资产抵债的须经评估、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由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长为防占用第一责任人,董事、高管若纵容占用将被追责。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制定)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原则、薪酬构成、绩效考核及追索机制等内容。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董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内部公平与外部竞争统一、绩效导向、权责利匹配和合规性原则。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审议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薪酬构成包括基本薪酬、年度绩效薪酬、任期激励和专项激励,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公司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决定薪酬发放,对存在重大违规或失职行为的人员可降薪或追回已发薪酬。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公司修订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信息沟通的机制,旨在建立稳定和谐的互动关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规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原则、对象、沟通内容及方式,强调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平等性和透明度。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专职部门,统筹管理投资者关系工作。制度还对年度报告说明会、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形、网络平台建设、来访接待、媒体宣传等具体工作进行了规范,并要求做好档案记录和保密工作。

内部审计制度(2026年4月修订)

公司修订《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经营活动等进行审计监督。制度规定了内部审计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及具体实施内容,包括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合同审计、高管离任审计、募集资金使用审计等,并要求定期提交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审计机构需保持独立性,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6年4月修订)

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6年4月修订),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职权职责、履职保障及独立性要求。制度规定独立董事人数应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须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独立董事享有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并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征集股东权利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充分保障。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进行信息披露。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主体,规定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要求,强调重大事件应及时披露,确保投资者公平获取信息。公司通过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保障信息披露合规。制度还明确了信息传递、审核、披露程序及资料管理、责任追究等内容。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沈云樵)

独立董事沈云樵2025年度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认真审议各项议案,重点关注公司治理、合规风险、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及高管聘任等事项,对所有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报告期内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或被收购情形。履职期间与管理层、审计机构及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丁方飞)

独立董事丁方飞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提交述职报告。报告包括个人履历、独立性说明、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参与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对公司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高管聘任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披露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无承诺变更或被收购情形。丁方飞对所有议案均投同意票,积极与管理层、审计机构及中小股东沟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聂如琼)

独立董事聂如琼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提交述职报告。报告包括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独立性说明,全年出席6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会,均亲自参会。任职期间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参与审议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高管聘任等事项,未发现应披露未披露事项。公司未发生被收购、变更承诺、股权激励等情形。独立董事对公司运作规范性、信息披露真实性表示认可,建议加强研发投入与质量管理。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公司发布《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明确了关联交易的管理原则、关联人范围、关联交易类型、定价原则及决策程序。制度强调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原则,避免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对不同金额和类型的关联交易设置了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审批权限,并规定了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机制。日常关联交易需预计年度金额并定期披露,重大关联交易需经审计或评估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修订)

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会议召开方式、表决与决议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需提前公告,提案需符合规定范围。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应聘请律师对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出具法律意见。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修订)

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修订),明确了董事会的组成、职权范围及会议召开程序。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4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董事会行使包括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高管聘任与解聘、利润分配方案制定等职权。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相关人员提议召开。会议表决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并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及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10年以上。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并实行专户存储,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董事会负责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实施,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禁止用于财务性投资或提供给关联人使用。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使用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募投项目变更、节余资金使用等事项须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披露。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4月制定)

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制度明确了离职情形与程序,包括辞任、被解除职务等情形下的生效时间及信息披露要求。规定了离职人员在持股管理、工作交接、离任审计、承诺履行、保密义务等方面的责任与义务。明确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需遵守减持限制。制度还规定了离职信息的披露时限、补选董事的期限以及相关人员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范围,规定了内幕信息的保密责任、知情人登记管理要求,以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的制作与报送。公司需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档案。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行为,公司将追究责任并报告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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