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柏新材(605366.SH)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林庆松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65万股公司股份,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8%,减持期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宏柏新材(605366.SH)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林庆松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65万股公司股份,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8%,减持期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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