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信材料: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之比约为49.05%

证券之星05-08

证券之星消息,广信材料(300537)05月07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最新年报显示,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之比约为0.49,远低于同行平均水平,如何解释?有没有捏造数据?

广信材料回复:您好,经核查,公司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之比约为49.05%。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收到或支付的银 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不纳入现金流量表。公司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科目仅为收到的现金或银 行电汇,不包含收取的银 行承兑汇票。截至目前,公司销售回款情况良好,现金流状况总体充裕,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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