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4月30日华瑞股份公开信息显示,张依君、孙瑞良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你们作为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瑞股份”)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2020年9月11日与梧州市东泰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时,承诺华瑞股份当时现有业务(以下简称“现有业务”)2021年至2023年实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500万元、3000万元、4500万元,合计不低于10000万元,若华瑞股份在业绩承诺期间任一年度净利润未达到承诺业绩,你们应当在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华瑞股份进行现金补偿,补偿金额为“现有业务”当年承诺净利润与当年实现净利润的差额。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2023年华瑞股份“现有业务”最终实现净利润1361.15万元,未能完成2023年度承诺业绩。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你们需要向华瑞股份补偿现金3138.85万元。2026年3月17日,华瑞股份披露《关于业绩承诺补偿事项进展及收到仲裁结果的公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孙瑞良、张依君向华瑞股份支付补偿款1883.31万元。截至目前,《裁决书》所载明的履行日期已届满,你们仍未履行业绩补偿承诺。
处罚决定如下: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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