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30日收盘,亚光股份(603282)报收于17.85元,较上周的21.38元下跌16.51%。本周,亚光股份4月28日盘中最高价报22.03元。4月30日盘中最低价报17.71元。本周无涨停收盘情况,共计1次跌停收盘。亚光股份当前最新总市值23.89亿元,在环保设备板块市值排名23/27,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5046/5200。
本周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亚光股份因股价跌幅偏离值达7%于4月29日登龙虎榜。
- 来自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6年3月31日股东户数为1.03万户,较上年末增长3.19%。
- 来自业绩披露要点:2026年一季度归母净利润为-325.95万元,同比下滑112.29%。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8000.2万元,较2025年实际发生额大幅上升。
交易信息汇总
龙虎榜上榜沪深交易所2026年4月29日公布的交易公开信息显示,亚光股份(603282)因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达到7%的前五只证券登上龙虎榜。此次是近5个交易日内第1次上榜。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户数变动近日亚光股份披露,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03万户,较12月31日增加319.0户,增幅为3.19%。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34万股减少至1.3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27.04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财务报告亚光股份2026年一季报显示,一季度公司主营收入8596.8万元,同比下降51.9%;归母净利润-325.95万元,同比下降112.29%;扣非净利润-390.14万元,同比下降119.9%;负债率45.68%,投资收益35.96万元,财务费用-178.43万元,毛利率28.48%。
公司公告汇总
亚光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邵雷雷)邵雷雷作为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7次、股东大会3次,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审议,对关联交易、董事薪酬、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未有异议事项。持续关注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与审计机构及内审部门保持沟通,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亚光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夏飞)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夏飞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提交述职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履职情况、出席会议情况、与审计机构沟通情况、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重点事项涵盖关联交易审议、股东承诺履行、董事及高管薪酬、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等情况。报告确认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独立董事依法独立履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亚光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进)徐进作为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7次、股东大会3次,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审议,关注关联交易、董事薪酬、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等事项,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对公司财务和内控情况进行了监督,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治理规范,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亚光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亚光股份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确认,并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2025年度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1244.05万元,涉及向关联方提供房屋租赁、采购商品服务及销售商品服务等。2026年度预计关联交易总额为8000.2万元,包括与温州元玺、温州华宜的房屋租赁,以及与山东华燚、重庆新瑞动力之间的采购和销售交易。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该事项已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亚光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报告国金证券作为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机构,对亚光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情况进行报告。报告期内,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亚光股份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项。公司存在2024年募集资金使用违规情况,已被浙江证监局出具监管措施决定书,保荐机构已督促完成整改。除该事项外,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基本规范运行,未发现需向监管部门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亚光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国金证券作为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为2023年3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督导期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流,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曾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情形,公司已整改并收到监管措施。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和募集资金使用总体符合规定,截至督导期末部分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继续履行相关督导责任。
亚光股份: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依据相关审计指引和执业准则,审计意见认为,亚光股份公司在该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审计基础上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审计结果对未来有效性推测具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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