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欣新材料被出具警示函,涉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蓝鲸财经05-02

蓝鲸新闻5月2日讯,近日,山东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至2021年期间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的情形,导致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郭志先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邵建东时任董事长,李洁时任总经理,李武鹏、秦钲懿时任财务总监,牟儆时任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责。

对此,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以上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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