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30日收盘,强邦新材(001279)报收于30.46元,较上周的31.3元下跌2.68%。本周,强邦新材4月27日盘中最高价报31.75元。4月29日盘中最低价报29.7元,股价触及近一年最低点。强邦新材当前最新总市值48.74亿元,在包装印刷板块市值排名23/41,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3538/5200。
本周关注点
- 来自业绩披露要点:强邦新材2026年一季报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68.68%。
- 来自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6年3月31日股东户数为1.65万户,较前期减少0.39%。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5元(含税),预案尚需股东会审议。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户数变动
截至2026年3月31日,强邦新材股东户数为1.65万户,较2月13日减少65.0户,减幅0.39%。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9641.0股升至9679.0股,户均持股市值为30.28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财务报告
强邦新材2026年一季报显示,一季度主营收入4.16亿元,同比上升14.99%;归母净利润646.75万元,同比下降68.68%;扣非净利润452.08万元,同比下降71.8%;负债率39.05%,投资收益126.89万元,财务费用350.93万元,毛利率7.68%。
公司公告汇总
2026年一季度报告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415,599,749.67元,同比增长14.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67,501.11元,同比下降68.6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520,774.09元,同比下降71.8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7,891,579.47元,同比减少413.54%。基本每股收益为0.0404元/股,同比下降68.68%。总资产为1,675,579,360.30元,较上年度末下降3.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018,379,195.33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86%。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520,476.61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63,445,877.52元。以2025年末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0,000,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公司将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2日。会议将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董事薪酬制度修订、续聘审计机构等10项议案。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会议地点位于安徽省广德市经济开发区鹏举路37号三楼会议室。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2025年度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涉及上海易加易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安徽芸瓷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中邦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其他应收款。与其他关联方的往来主要为经营性往来,包括与东莞市彩度印刷器材有限公司、武汉市哥德堡印刷器材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应收账款。截至2025年末,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总额为21,436.85万元,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安徽省强邦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上海甚龙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等存在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控股子公司上海易加易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安徽芸瓷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涉及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前任董事及其亲属控制的企业之间存在经营性货款往来。截至2025年末,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总额为21,436.85万元。
国家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现任独立董事李仲晓、葛素云、曾大鹏的独立性情况进行核查。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任职,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监管要求。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事项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对公司本次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0亿元,资金可循环使用。投资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对该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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