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股票复盘:建业股份(603948)股东户数降22.0%至1.22万户

证券之星04-26

截至2026年4月24日收盘,建业股份(603948)报收于27.2元,较上周的27.6元下跌1.45%。本周,建业股份4月21日盘中最高价报27.9元。4月24日盘中最低价报26.0元。建业股份当前最新总市值44.2亿元,在化学制品板块市值排名104/171,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3727/5200。

本周关注点

  • 股本股东变化:股东户数较12月31日减少22.0%,降至1.22万户。
  • 业绩披露要点:2026年一季度归母净利润5293.51万元,同比上升6.68%。
  • 公司公告汇总: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户数变动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22万户,较12月31日减少3453.0户,减幅为22.0%。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04万股增加至1.33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34.85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财务报告建业股份2026年一季报显示,一季度公司主营收入5.03亿元,同比下降1.56%;归母净利润5293.51万元,同比上升6.68%;扣非净利润4773.61万元,同比上升1.04%;负债率17.05%,投资收益98.19万元,财务费用77.79万元,毛利率19.76%。

公司公告汇总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制定和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中期分红需满足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充足等条件,分红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具体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拟定,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止。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62,489,167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占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0.66%。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成荣)丁成荣自2025年12月4日起担任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期间出席了1次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未出席股东会和独董专门会议。参与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认为程序合法合规,对公司关联交易、薪酬制度等事项进行了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事项进行了沟通,实地考察公司经营情况,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明确薪酬构成、绩效考核、薪酬发放及约束机制等内容。内部董事按所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另领董事津贴;外部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按年计算并由股东会审议确定。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挂钩,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岗位基本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总额的50%。建立绩效评价机制,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年度绩效考核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存在严重违纪、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形的,不予发放或追回已发绩效薪酬。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汪加林—离任)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汪加林在2025年度履职期间,参加了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出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独董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内部控制、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提名、高管薪酬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未发现公司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无关联交易发生,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内部控制体系健全有效。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范宏)2025年度,本人作为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董专门会议,对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报告期内公司无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内部控制体系完善。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提名及聘任董事、高管程序合规,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本人积极履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鲍宗客)鲍宗客作为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参与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董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内部控制、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高管提名聘任、薪酬等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运作规范,未发生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事项,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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