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股票复盘:骆驼股份(601311)2025年净利增36.46%

证券之星04-26

截至2026年4月24日收盘,骆驼股份(601311)报收于10.34元,较上周的10.41元下跌0.67%。本周,骆驼股份4月22日盘中最高价报11.28元。4月24日盘中最低价报10.0元。骆驼股份当前最新总市值121.3亿元,在电池板块市值排名54/96,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1725/5200。

本周关注点

  • 来自业绩披露要点:骆驼股份2026年一季报显示归母净利润1.59亿元,同比下降32.71%。
  • 来自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6.77万户,较上期减少1.97%。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0元(含税),分红比例达50.41%。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户数变动

截至2026年3月31日,骆驼股份股东户数为6.77万户,较2025年12月31日减少1357.0户,减幅1.97%。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7万股增至1.73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6.38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财务报告

骆驼股份2026年一季报显示,一季度主营收入38.52亿元,同比下降6.88%;归母净利润1.59亿元,同比下降32.71%;扣非净利润1.66亿元,同比下降19.08%;负债率34.13%,投资收益-929.2万元,财务费用3372.01万元,毛利率16.77%。

公司公告汇总

骆驼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303,224,497.01元,同比增长4.56%;归母净利润837,835,277.28元,同比增长36.46%;扣非净利润561,211,086.56元,同比下降5.42%。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828,815,454.51元,同比增长33.8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53%,基本每股收益0.71元/股。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422,332,602.48元,占归母净利润的50.41%。

骆驼股份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0元(含税),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22,332,602.48元(含税),占本年度归母净利润的50.41%。该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骆驼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聘请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并通过2026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计划、授信额度申请、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等事项。会议决定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骆驼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025年年度股东会将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审议包括2025年年报、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6年度投资计划、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修订董事及高管薪酬制度、五年发展战略规划等10项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5日,登记时间为5月20日。第3、4、7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第9项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骆驼股份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5年度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14,028.38万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2,018.48万元,资产减值损失12,009.90万元,减少当期合并利润总额14,028.38万元。主要涉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存货、固定资产及商誉等。母公司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合计18,548.21万元,在合并报表中抵销,不影响合并利润总额。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骆驼股份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5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认,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度薪酬方案适用期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非独立董事按所任职务领取薪酬,未任职者不领取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均为税前金额,依法代扣代缴税费。

骆驼股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6亿元,最终以实际审批为准。授信种类包括贷款、承兑、贴现、保函及其他融资。该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将根据实际需求确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文件。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骆驼股份关于2026年度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2026年度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一年至三年,利率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借款对象包括骆驼集团蓄电池销售有限公司、骆驼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宇清电驱动科技有限公司等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具体借款事宜,财务总监负责执行。借款有助于满足子公司资金需求,降低整体融资成本,但存在因子公司经营恶化导致回收风险。

骆驼股份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公司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该所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合伙人237人,注册会计师1306人,2024年审计业务收入18.35亿元,上市公司客户244家。项目团队由范桂铭、方正、李辉辉组成,均具多年审计经验。审计过程中遵循审计准则,对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并与管理层、治理层充分沟通。公司认为其独立、客观、公正执业,出具的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骆驼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认为其具备专业资质和执业能力,能保持独立性,按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审计委员会在审计过程中就审计计划、重点事项、调整意见等与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骆驼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董事会根据相关法规,结合独立董事黄云辉、沈烈、余宏出具的自查报告,对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三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或其他影响独立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骆驼股份2025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骆驼股份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进行专项审核。基于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认为汇总表所载资料与已审计财务报表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该审核报告仅用于2025年度年报披露,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骆驼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进行,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变更内容涉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等。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骆驼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所成立于1987年,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2024年度为244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中制造业152家。本期审计费用为170万元,与2025年度持平。项目签字合伙人为范桂铭,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陈刚,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李辉辉,近三年均未受处罚且符合独立性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查并同意续聘,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骆驼股份五年(2026-2030年)发展战略规划纲要

骆驼集团发布2026-2030年发展战略规划纲要,明确以“电池生态”战略为核心,做大铅酸电池、做强低压锂电池、做优电池循环利用、做深电池产业链,构建“铅酸+锂电”双循环体系,推进全球化布局,力争五年内汽车低压电池市场规模进入全球第二。

骆驼股份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公司发布2025年度ESG报告摘要,涵盖ESG治理结构、利益相关方沟通机制及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报告范围为合并报表范围,时间范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制定《ESG报告编制及管理办法》和《社会责任管理手册》,覆盖劳工、EHS、道德、供应链管理等方面。通过股东会、投资者交流、媒体发布会、员工问卷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报告依据上交所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GRI标准、CASS-ESG 6.0等多项标准编制。

骆驼股份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骆驼动力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605万林吉特,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最近一年及一期资产总额分别为120,415.78万元和134,998.30万元,负债总额分别为102,029.11万元和118,965.70万元。本次担保用于支持子公司向汇丰银行申请开立、延展或修改保函/备用信用证,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或财产质押。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骆驼股份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对2025年12月31日内控有效性进行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控有效性的变化。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

骆驼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共召开六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委员会监督评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认为其具备专业能力和独立性,同意续聘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委员会审阅公司年度、季度财务报告,认为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同时指导内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未发现重大缺陷,并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沟通,有效履行监督职责。

骆驼股份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公司对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公布2026年度行动方案。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3.03亿元,同比增长4.56%;归母净利润8.38亿元,同比增长36.46%。2026年公司将聚焦主业发展,推进创新驱动,加强股东回报,承诺未来三年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归母净利润的50%,并提升投资者沟通与公司治理水平。

骆驼股份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4月修订)

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其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细则规定了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内容,包括会议召开、表决方式、提案程序及保密义务等,并明确其对董事会负责,控股股东应尊重其建议。

骆驼股份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拟修订)

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薪酬结构、绩效考核、薪酬发放及调整机制等内容。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不参与绩效考核。薪酬与公司效益、个人履职情况挂钩,建立追索与止付机制,确保薪酬分配的激励与约束作用。

骆驼股份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余宏)

独立董事余宏在2025年度忠实履行职责,出席全部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运作合法合规,未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其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并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推动公司规范运作。

骆驼股份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黄云辉)

独立董事黄云辉在2025年度出席公司全部9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及所属专门委员会全部会议,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与董事与高管提名、薪酬方案审议、ESG报告及投资计划讨论。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分配、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运作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已提交独立性自查报告,确认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

骆驼股份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沈烈)

独立董事沈烈在2025年度恪尽职守,亲自出席全部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认为公司运作合法合规,未损害股东利益。持续监督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工作,认为体系健全有效。2026年将继续勤勉履职,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

骆驼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辞任、解任及任期届满等离职情形的程序。制度明确离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规定辞职生效时间及补选时限。在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等情况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离职人员在一年内仍负有忠实义务,保密义务持续至商业秘密公开。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还需遵守减持限制。公司应对离职人员未尽义务、承诺履行情况及合规性进行审查。

骆驼股份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骆驼股份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相关准则,审计意见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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