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必读:中粮资本年报 - 第四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下降49.63%

证券之星04-27

截至2026年4月24日收盘,中粮资本(002423)报收于10.12元,上涨0.3%,换手率0.46%,成交量10.63万手,成交额1.08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4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049.7万元,散户资金承接明显,净流入939.35万元。
  • 来自【股本股东变化】:截至4月10日股东户数降至11.0万户,户均持股升至2.09万股,呈现筹码集中趋势。
  • 来自【业绩披露要点】:2025年归母净利润11.33亿元,同比下降55.57%,但第四季度营收同比增长71.52%。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拟每10股派发现金1.48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占归母净利润的30.10%。

交易信息汇总

4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049.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10.35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939.35万元。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户数变动

截至2026年4月1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1.0万户,较3月31日减少841.0户,减幅为0.76%。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2.08万股增加至2.09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21.95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财务报告

中粮资本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95.94亿元,同比上升3.69%;归母净利润11.33亿元,同比下降55.57%;扣非净利润11.27亿元,同比下降55.71%;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24.26亿元,同比上升71.52%;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07亿元,同比下降49.63%;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08亿元,同比下降48.67%;负债率79.18%,投资收益32.76亿元,财务费用-788.16万元,毛利率23.32%。

公司公告汇总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2,304,105,5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48元(含税),合计派发341,007,625.10元。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26年度。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0%。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宏)

出席董事会5次、股东会2次,参与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聘任财务负责人、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重点关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中小股东权益保护,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晓蕾)

出席董事会5次、股东会2次,出席审计委员会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高管聘任、薪酬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未发生影响独立性的情况。重点监督了公司信息披露、定期报告、会计政策变更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新民)

出席董事会7次、股东会2次,均无缺席。参与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财务负责人聘任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现场履职时间不少于15天,关注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督促信息披露合规,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保障知情权与履职条件。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版)》明确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内部董事按所任职务薪酬标准执行,不另领董事津贴;专职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60%,并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薪酬发放遵循市场化、激励约束并重、合法合规等原则,绩效薪酬部分在年度报告披露后支付,并依据审计数据考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扣减或追回薪酬。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5年12月31日)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中粮资本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披露了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以及对未来有效性推测的风险。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审计报告

因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保险合同准则和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涉及控股子公司中英人寿和中粮期货,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并追溯调整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保险合同会计处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仓单交易视同金融工具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处理。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审计报告显示,变更说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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