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新疆交建(002941)04月27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请问贵公司年报业绩与业绩预告不相符合是因为什么?先前承诺的无需下修业绩预告范围是否涉及到财务欺诈?
新疆交建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5.1.7 条规定“上市公司披露业绩快报后,预计本期业绩或者财务状况与已披露的业绩快报的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到20%以上,或者最新预计的报告期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或者期末净资产方向与已披露的业绩快报不一致的,应当及时披露业绩快报修正公告,说明具体差异及造成差异的原因。”经核算,公司年度报告相关业绩数据与前期披露业绩预告的差异幅度未触及上述 20% 修正标准,且盈亏方向未发生变动,因此无需发布业绩修正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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