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必读:兴图新科年报 - 第四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增长40.24%

证券之星04-27

截至2026年4月24日收盘,兴图新科(688081)报收于52.68元,下跌1.24%,换手率1.89%,成交量1.95万手,成交额1.02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4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45.52万元,占总成交额8.25%。
  • 来自【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较上年末减少23.75%,户均持股增至2.23万股。
  • 来自【业绩披露要点】:2025年公司主营收入同比下降6.74%,归母净利润亏损收窄16.13%。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因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分红条件。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4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45.52万元,占总成交额8.25%;游资资金净流入267.04万元,占总成交额2.61%;散户资金净流入578.48万元,占总成交额5.64%。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兴图新科披露,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4616.0户,较12月31日减少1438.0户,减幅为23.75%。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7万股增加至2.23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91.21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财务报告

兴图新科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1.43亿元,同比下降6.74%;归母净利润-6765.35万元,同比上升16.13%;扣非净利润-6890.03万元,同比上升17.54%;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5144.91万元,同比下降38.66%;单季度归母净利润-2291.2万元,同比上升40.24%;单季度扣非净利润-2407.73万元,同比上升41.16%;负债率29.21%,投资收益-4.27万元,财务费用154.72万元,毛利率57.02%。

公司公告汇总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42,678,663.61元,同比下降6.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653,456.81元,较上年同期亏损收窄;利润总额为-67,907,055.9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8,900,270.90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138,353.30元;总资产为551,283,811.75元,较期初下降7.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91,959,282.87元,较期初下降10.0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6.82%;基本每股收益为-0.66元/股;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6.84%。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因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40,522,241.4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4.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28,081.92元,上年同期为-20,062,120.32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3元/股,上年同期为-0.20元/股;研发投入合计8,513,035.75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21.01%;总资产为545,734,043.32元,比上年度末减少1.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94,372,255.95元,比上年度末增长0.62%。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653,456.8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多项议案。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制定多项管理制度、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等事项。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定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4日,A股股东均可参会。会议审议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薪酬、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发行股票等议案。其中第6项为特别决议议案,多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2,214.37万元,实收股本为10,304万元,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主要原因为外部市场环境变化、行业竞争加剧、研发投入尚未实现规模化产出、前期战略性投入较大以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已采取聚焦主业、强化精细管理、完善治理结构和团队建设等应对措施。该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独立性,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51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5万元(含税),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实际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离任及在任独立董事王清刚、崔华强、李云钢、李玥、全怡、董震的独立性进行了自查。经核查相关人员任职情况及独立性自查报告,上述独立董事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公司任职期间未在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或重大业务往来,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团队规模较大,承担多家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该所按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程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有效性。公司认为其履职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勤勉尽责,顺利完成审计任务。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披露,审计委员会成员发生变更,原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离任,补选全怡、李玥、董震为新任委员,全怡任主任委员。2025年度共召开五次会议,审议了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利润分配、募集资金使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评价等多项议案。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其真实、准确、完整,监督并评估了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协调内外部审计沟通,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围绕聚焦主营业务、深耕核心技术、优化财务管理、完善公司治理、深化投关管理、重视股东回报、强化约束机制等方面,明确具体举措,持续推进经营质量提升与投资者回报,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23日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2026年度薪酬方案适用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部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6万元(含税),按月支付。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根据岗位职责、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考核发放。薪酬为税前金额,依法代扣代缴税费。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专业资质和执业能力,注册会计师2363人,其中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954人,2024年为756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于2025年3月至4月间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该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全程参与沟通,就审计范围、关键事项、人员安排等进行讨论,并于2026年4月23日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委员会认为其履职规范、客观、公正。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依据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工作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必要程序。审计结论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和《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7号》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控有效性进行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纳入评价范围的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为100%。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控有效性结论的因素。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震)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震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自4月23日起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出席董事会4次、股东会2次,均亲自出席,未缺席。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及战略投资委员会委员,参与审议定期报告、内部审计报告、增补董事等事项。对公司财务信息、关联交易、董事任免、薪酬方案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运作规范,未发生需披露的关联交易或会计政策重大变更。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积极与管理层、中小股东沟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建立良好的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公司诚信度和持续发展能力。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基本原则、工作内容、沟通方式及组织实施机制。公司通过公告、业绩说明会、股东会、网站互动平台等方式与投资者沟通,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和合规性。制度还规定了投资者关系活动的记录、归档要求以及相关人员的行为规范,强调不得泄露未公开信息或进行选择性披露。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崔华强-已离任)

崔华强作为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任职期间严格履行职责,出席董事会2次、股东会1次,参与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薪酬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因连任满六年,于2025年4月23日离任。认为公司治理规范,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玥)

李玥自2025年4月23日起担任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4次、股东会2次,出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共5次。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定期报告、内部审计报告、董事薪酬方案、增补董事等事项进行审议。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承诺变更、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独立性与专业胜任能力。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怡)

全怡作为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5年4月23日起任职,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4次、股东会2次,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会计师事务所续聘、董事薪酬方案等事项进行审议与监督,未发现关联交易、会计政策变更或董监高聘任等重大事项异常,认为公司运作规范,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权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内部董事按岗位确定薪酬,不另领津贴;独立董事领取股东会决定的董事津贴。薪酬发放依据绩效考核结果,公司对财务造假等情形可追回已发薪酬。制度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清刚-已离任)

王清刚作为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任职期间严格履行职责,出席董事会2次、股东会1次,审计委员会7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事项等未发生情况予以说明,重点审议了2024年年度报告、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薪酬、股权激励作废等议案,认为相关事项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因连任满六年,于2025年4月23日离任。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云钢-已离任)

李云钢作为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任职期间严格履行职责,出席董事会2次、股东会1次,参与审计、提名、战略投资委员会会议共4次。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补选独立董事、董事及高管薪酬等事项,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因连任满六年,于2025年4月23日离任。未发生关联交易、会计政策变更、聘任解聘财务负责人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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