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必读:中国武夷年报 - 第四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下降1302.27%

证券之星09:04

截至2026年4月24日收盘,中国武夷(000797)报收于2.71元,上涨0.37%,换手率1.36%,成交量21.35万手,成交额5777.16万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4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28.63万元,散户资金同步净流入257.41万元。
  • 来自【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6年3月31日股东户数环比下降14.81%至4.94万户,户均持股升至3.18万股。
  • 来自【业绩披露要点】:中国武夷2025年归母净利润亏损4.51亿元,同比下滑1901.07%。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董事会确认2025年度在任独立董事均符合独立性要求,未发现影响独立判断的情形。

交易信息汇总

4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28.63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386.0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57.41万元。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户数变动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4.94万户,较12月31日减少8589.0户,减幅为14.81%。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2.71万股增加至3.18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9.63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财务报告

中国武夷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71.32亿元,同比上升5.05%;归母净利润-4.51亿元,同比下降1901.07%;扣非净利润-4.54亿元,同比下降4920.04%;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47.8亿元,同比上升133.53%;单季度归母净利润-3.03亿元,同比下降1302.27%;单季度扣非净利润-3.01亿元,同比下降419.39%;负债率75.86%,投资收益1323.97万元,财务费用2.91亿元,毛利率21.91%。

公司公告汇总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宁)

蔡宁作为中国武夷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勤勉履职,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参与审议关联交易、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未对议案提出异议。重点关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投资者权益保护等工作。2025年8月12日起不再担任独立董事。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萍)

中国武夷独立董事许萍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包括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与审计机构沟通、维护投资者权益、现场考察等内容。重点关注了关联交易、股东承诺履行、定期报告披露、董事及高管提名任免、取消监事会、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等情况,认为各项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报告还提及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意见。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斌)

中国武夷独立董事陈斌在2025年度勤勉履职,出席全部12次董事会和5次股东会,参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聘任高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公司内部控制有效,信息披露合规,已完成监事会取消并由审计委员会代行职能的程序。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元清)

中国武夷独立董事罗元清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作报告,全年出席12次董事会、5次股东会,参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聘任高管、董事、财务总监、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公司信息披露合规,内部控制有效,审计机构履职公正。2026年将继续勤勉履职,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自查报告,对2025年度在任独立董事许萍女士、罗元清先生、陈斌先生及已离任的蔡宁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符合有关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规定要求。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相关准则,审计意见认为,公司在该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中国武夷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认为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符合监管要求。明细表显示,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713,187.8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5,870.42万元后,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为707,317.38万元,扣除项目占营业收入比重为0.82%。该专项核查意见需与审计报告一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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