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2,h3,h4{padding: 10px 0;font-size: 16px;line-height: 30px;color:#262626;font-weight: 600;}h2{border-bottom: 1px solid #d8dee4; padding-bottom: 0.3em}.article_content ul{padding-left:22px;}截至2026年4月24日收盘,三柏硕(001300)报收于17.66元,上涨2.79%,换手率2.89%,成交量7.03万手,成交额1.26亿元。来自【交易信息汇总】:4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86.11万元,散户资金同步净流出。来自【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6年3月31日,三柏硕股东户数环比减少29.25%,户均持股升至2.35万股。来自【业绩披露要点】:三柏硕2025年归母净利润亏损6950.09万元,同比下滑412.09%。来自【公司公告汇总】:三柏硕2026年第一季度营收同比增长11.73%,但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198.58%。资金流向 4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86.11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360.07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73.96万元。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三柏硕披露,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04万户,较12月31日减少4293.0户,减幅为29.25%。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66万股增加至2.35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38.97万元。财务报告 三柏硕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4.58亿元,同比下降17.07%;归母净利润-6950.09万元,同比下降412.09%;扣非净利润-7709.08万元,同比下降768.19%;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07亿元,同比下降29.79%;单季度归母净利润-6490.07万元,同比下降4185.45%;单季度扣非净利润-6630.28万元,同比下降76995.77%;负债率23.75%,投资收益862.09万元,财务费用399.78万元,毛利率16.02%。2026年一季度报告 三柏硕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4,644,158.54元,同比增长11.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33,643.30元,同比下滑198.58%;基本每股收益为-0.0265元/股,上年同期为0.0268元/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007,398.56元,总资产为1,316,662,904.35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62,534,105.01元,较上年度末下降0.88%。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多项议案。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投资理财等事项的议案。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同时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会议通知已发布。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杰)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罗杰在2025年度忠实履职,出席全部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参与审议各项议案并均投赞成票。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定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等事项,确认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持续与管理层沟通,现场工作17天,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鲍在山)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鲍在山在2025年度忠实履职,出席全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报告期内,参与审议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定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等事项,认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状况,累计现场工作17天,与审计机构及中小股东保持沟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亚平)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亚平在2025年度忠实履职,出席全部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参与审议各项议案并投赞成票。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高管薪酬制度等事项,认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持续与管理层、审计机构及中小股东沟通,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2026年将继续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了薪酬管理的原则、薪酬组成、考核机制及调整依据。制度规定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并与公司业绩、个人绩效挂钩。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不参与绩效考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发放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基础,对财务造假等情况将追回超额发放的绩效薪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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