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股票复盘:华电新能(600930)股东户数增8.19%、Q1净利降29.44%

证券之星01:20

截至2026年4月24日收盘,华电新能(600930)报收于6.26元,较上周的6.01元上涨4.16%。本周,华电新能4月23日盘中最高价报6.49元。4月21日盘中最低价报5.95元。华电新能当前最新总市值2611.31亿元,在电力板块市值排名2/102,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53/5200。

本周关注点

  • 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6年3月31日股东户数为45.13万户,较3月10日增加8.19%。
  • 业绩披露要点:2026年一季报归母净利润20.61亿元,同比下降29.44%。
  • 机构调研要点:公司预计“十五五”中前期西北“沙戈荒”基地项目将集中投产。
  • 公司公告汇总:2026年第一季度发电量329.2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25%。

股本股东变化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45.13万户,较3月10日增加3.41万户,增幅8.19%。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0.0万股减少至9.24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58.05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2026年一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05.88亿元,同比上升9.96%;归母净利润20.61亿元,同比下降29.44%;扣非净利润20.51亿元,同比下降28.98%;负债率70.97%,投资收益3.43亿元,财务费用15.24亿元,毛利率40.81%。

机构调研要点

从国家层面看,“十五五”期间,新能源发电将成为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打造能源强国的核心支柱,电力增长的绝对主力。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快清洁低碳转型,系统部署“三北”风电光伏、西南水风光一体、沿海核电、海上风电等清洁能源基地,分布式能源多元发展,推进新增用电量主要由新能源满足。这为新能源行业发展定下核心战略方向、提供坚定政策支撑。公司的“十五五”规划主要是根据国家规划来展开的,通过深入分析研判各区域新能源发展基础、发展环境、产业布局等条件,结合各区域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现状,拟定未来资产及投资布局。总体来说,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目标与“十四五”规划水平相当,投资重点侧重西北“沙戈荒”、西南水风光、海上风电、陆上风电以及面向负荷侧的优质融合发展项目;光伏项目侧重于西北“沙戈荒”大基地、西南水风光基地等外送类项目以及基于负荷的优质分布式光伏项目。同时,公司也将积极布局氢基能源、算电协同、零碳园区等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项目。公司已持有的4个西北“沙戈荒”基地项目将于“十五五”陆续投产,会呈现“十五五”中前期投产相对集中的情况。

公司持续开展项目资源获取,积极谋划项目拓展及储备,累计储备核准/备案项目规模约1.3亿千瓦。基于全国性多区域、多品类且充足的资源储备,建立优质项目池以支撑公司“十五五”高质量发展,其中西北“沙戈荒”大基地、西南水风光、海上风电项目共占比超过50%,新增风电规模大于光伏发电。公司已获多个“沙戈荒”大基地牵头开发权,其中,我国首个“沙戈荒”新能源外送基地——新疆天山北麓清洁能源基地已投产运行;内蒙古腾格里、甘肃腾格里、青海柴达木格尔木东等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均按计划稳步推进,预计将于“十五五”时期陆续投产。公司积极谋划海上风电项目资源开发,重点布局中东南沿海地区资源拓展,正在开发建设过程中的海上风电超过600万千瓦,其中广东阳江三山岛六海上风电50万千瓦项目已开工建设,这是我国目前已开工的离岸距离最远的海上风电项目,也是我国首个规模化应用16.2兆瓦海上风电机组的项目。

公司始终秉持价值思维理念,严控项目合规与投资报标准。构建科学高效的全周期项目管理体系,以微观选址与科学评价体系为抓手,筑牢项目投资决策根基;围绕市场消纳负荷与终端用户用电需求,健全项目开发阶段市场风险防控机制;坚持系统观念,推动新能源与多能源品种互补、生产与消费端联动、上下游产业链协同的集成融合发展;通过规范的前期项目规划及专业化基建管理,强化造价管控,打造精品工程;通过集约化采购、精细化运维、市场化运营的全链条管控,持续提升电力销售能力、压降运营成本。充分发挥规模效应与精益运营优势,确保项目高质量转化,保障公司投资规模和投资效益双提升。

公司将根据整体投资规划,充分考虑机组的剩余经营年限以及改造以后的经济性,如对公司高质量发展有利,项目风资源、消纳条件允许,经审慎研判和综合评估,可有序推动更新改造项目。

公司积极推动新能源项目融合发展,较早开始布局绿电制氢及算电协同领域,其中内蒙古达茂旗20万千瓦风光电制氢、青海华电德令哈西出口示范基地一期100万千瓦光储氢项目已投产运行,“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和林格尔数据中心集群绿色能源供给示范项目已于2025年投产。同时,从运输、化工、掺烧等方面拓展应用场景,取得内蒙古华电达茂旗风光制氢一体化及输氢工程开发权,国内首批规模化长距离输氢试点工程达茂旗至包头市区氢气长输管道项目开工建设。

136号文发布以后,新能源全面入市,导致市场竞争趋于激烈,预计今年绿电电价整体承压,但下行幅度应有所收窄;同时受电源结构和燃料价格的影响,部分区域、部分时段会出现反弹波动。长期看,行业内已涌现出多元丰富的发电、售电新模式,各类创新融合业态加速落地,这不仅能从交易场景、消纳渠道等多维度强化绿电产品端的价格支撑,更能进一步激活绿电的环境价值、调节价值与市场溢价,为绿电全价值维度的充分兑现筑牢基础。因此,绿电行业的价值实现路径将不断拓宽、价值空间将持续打开,公司对绿电未来的价值释放与行业发展仍保持乐观判断。

公司超前谋划,在建/储备项目中依托跨省外送工程的基地化项目、优质风电项目占比较高,受136号文影响较小。针对政策变化,公司一方面对已投资决策未开工项目,组织开展技经复核,对不满足投资收益的暂停,满足投资收益的持续推进。另一方面建立新能源全面入市应对机制,优化收益模型,严控风险地区项目。2025年投资决策项目中,西北五省的非大基地光伏项目大幅减少,风电项目投资加大,并向中东南地区转移。公司积极参与2025年和2026年增量项目的机制竞价,经统计2025年6月1日后投产项目,大部分通过竞价进入机制电量盘子,项目盈利稳定性得到保障。

2025年,绿证市场呈现“量价齐升”,全国累计交易绿证9.3亿个,同比增长1.2倍;全国共核发绿证29.47亿个,其中可交易绿证18.93亿个。绿证价格在上半年触底后强劲反弹。2025年下半年平均交易价格约为4.14元/个,较上半年增长90%。公司2025年完成普通绿证交易3043.28万张,实现收入1.2亿元。

2025年全年公司实现补贴款118.98亿元,结算速度较以往年度明显提升。公司持续争取存量项目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清单,2025年新增15个项目进入补贴清单且收到部分补贴款。

公司公告汇总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完成发电量约329.2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25%,主要原因为新增投产装机容量较多。其中风电发电量179.8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46%;光伏发电量119.2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10%;其他发电量30.09亿千瓦时。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新增装机容量约311.36万千瓦,四川、内蒙古、山东区域新增装机容量居前。主要新增投产项目包括内蒙古中车商都产业园绿色供电项目、山东聊城阳谷风电项目、湖南蓝山四海坪三期风电项目、新疆博州温泉风电项目、西藏拉萨尼木基地风电项目、云南楚雄南华陆家垭口二期光伏项目。

华电新能源集团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中国华电海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展新一期美元等值货币资金贷款关联交易,授信额度不超过4亿美元等值货币,期限不超过1年,用于流动资金补充。本期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过去12个月内同类关联交易金额达3,000万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

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聘任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期满。公司已与安永华明沟通,其对变更无异议。中审众环具备执业资质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项目成员亦无不良诚信记录且保持独立性。审计费用拟不超过1800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用200万元。该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业资质,拥有丰富的证券业务经验,近三年无重大处罚记录,项目团队具备电力行业审计经验。事务所在质量管理、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方面符合要求,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审计结果客观公允,切实履行了审计职责。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8,171,428,570.5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944,401,501.98元,已全部到账。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8.21万元,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79.44亿元,用于风光大基地、就地消纳负荷中心等多个项目。所有募投项目均按计划实施,不存在变更用途或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形。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与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为经营性往来,主要涉及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与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属于非经营性往来,主要为统借统还及委托借款。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对汇总表与审计财务报表的一致性进行了核对,未发现重大不一致。

公司披露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8,171,428,570.5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944,401,501.98元,已全部到账。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8.21万元。募集资金已按计划全部投入使用,用于风光大基地、就地消纳负荷中心、新型电力系统协同发展及绿色生态文明协同发展等项目。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闲置资金补流或现金管理等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及保荐机构均出具无保留意见。

公司设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ESG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等治理机构,建立年度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与监督机制。报告披露了利益相关方沟通方式及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识别出应对气候变化、创新驱动、员工、乡村振兴等22项重要ESG议题。

公司2025年度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8.48亿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值准备7.86亿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0.38亿元,应收款项坏账准备0.24亿元。本次计提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口径利润总额8.4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8.15亿元。董事会认为计提依据充分,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董事会确认,杨金观先生、高旭东先生、刘永前先生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公司已收到三位独立董事提交的《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并据此出具专项意见。

华电财务为依法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25年经营稳健,资本充足率15.12%,流动性比例35.16%,不良资产率和不良贷款率均为0,监管指标均达标。公司2025年末在华电财务存款余额39.00亿元,贷款余额101.48亿元,华电财务为其提供贷款约237.17亿元,利率在1.90%-3.00%之间。公司已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与华电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定期审阅其财务报告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认为相关交易风险可控。

公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纳入评价范围的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为100%,涵盖组织架构、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工程管理等重点业务和高风险领域。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公司本年度内控运行良好,下一年度将持续完善内控体系,确保有效运行。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2025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审议关联交易风险评估报告,审议2026-2028年多项框架协议,并对聘任财务负责人等事项作出决议。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符合相关法规及股东利益。

公司在经营方面持续推进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多个风光储氢项目取得进展,核电项目有序推进。分红方面,2026年1月实施每10股派0.30元(含税)特别分红,合计派现1,251,428,571.42元,并拟提交2025年度每10股派0.30元(含税)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加强投资者沟通,完善信息披露,召开业绩说明会,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推进内控体系建设,强化管理层责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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