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21日收盘,亨通股份(600226)报收于5.29元,下跌1.49%,换手率1.89%,成交量56.3万手,成交额2.96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4月2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793.68万元,占总成交额19.57%。
- 来自【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6.3万户,较前期增长38.5%。
- 来自【业绩披露要点】:亨通股份2025年主营收入18.5亿元,同比增长38.6%;归母净利润2.01亿元,同比增长6.05%。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4月2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793.68万元,占总成交额19.57%;游资资金净流出203.3万元,占总成交额0.69%;散户资金净流入5996.98万元,占总成交额20.26%。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户数变动近日亨通股份披露,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6.3万户,较12月31日增加1.75万户,增幅为38.5%。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6.54万股减少至4.72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21.9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财务报告亨通股份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18.5亿元,同比上升38.6%;归母净利润2.01亿元,同比上升6.05%;扣非净利润1.0亿元,同比下降13.97%;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5.88亿元,同比上升37.9%;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226.64万元,同比上升492.09%;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999.23万元,同比上升43.57%;负债率31.72%,投资收益1.44亿元,财务费用1612.01万元,毛利率8.11%。
公司公告汇总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利润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情况,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并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该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与行业相关的经营数据公告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兽药、饲料添加剂产量1,245.20吨,销量1,439.43吨,营业收入6,916.28万元;蒸汽产量258,159.00吨,销量236,544.00吨,营业收入4,981.02万元。兽药、饲料添加剂平均售价同比下跌15.87%,蒸汽平均售价同比下跌3.19%。原材料中葡萄糖采购价微涨0.31%,煤炭采购价下降1.09%。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报告显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如实反映了当年度的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显示,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涉及多家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部分关联公司已注销并进行应收款项核销处理。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涉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变更前公司执行原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后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有准则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与行业相关的经营数据公告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与行业相关的经营数据。兽药、饲料添加剂产量为4,919.90吨,销量为4,822.95吨,营业收入24,774.46万元;蒸汽产量为1,783,673.00吨,销量为1,170,323.00吨,营业收入24,136.41万元。兽药、饲料添加剂2025年平均售价为51,367.84元/吨,同比下跌18.14%;蒸汽平均售价为206.24元/吨,同比下跌9.68%。原材料方面,葡萄糖2025年平均采购价格为2,187.37元/吨,同比下降8.35%;煤炭为682.99元/吨,同比下降11.24%。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后的经营范围新增煤炭及制品销售,调整了部分表述,并将‘饲料添加剂生产’‘肥料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纳入许可项目。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备案手续,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5月11日13:00-14:0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介绍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9日至5月8日16:00前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站或公司邮箱提交问题。参会人员包括董事长崔巍、总裁李海江、财务总监陆黎明、董事会秘书杨钧皓及独立董事郦仲贤。说明会结束后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会议情况。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报告。天健事务所具备专业资质和执业能力,续聘程序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天健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完成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全程监督,就审计计划、重大事项等与会计师事务所及管理层充分沟通,认为其按时、公允地完成审计工作,拟提请续聘其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经测试,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其中坏账准备17,283,091.46元,存货跌价准备3,330,418.26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38,152.99元。同时确认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4,499,588.31元,主要来源于私募基金和股权投资。本次事项导致公司利润总额增加48,214,108.52元。审计委员会认为该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及公司政策,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天健事务所具备执业资质,团队经验丰富,资源配备充足,保持独立性,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职业风险基金和保险赔偿限额超2亿元,虽有少量执业诉讼及监管措施记录,但不影响履职能力。公司认为其在审计质量管理、信息安全、方案实施等方面表现良好,勤勉尽责,符合公司审计要求。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2024年12月27日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告披露了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涉及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资产租赁等事项,合计预计77,090,000.00元,实际发生27,128,448.08元。关联交易定价遵循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或市场可比价格原则,未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亨通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公告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对亨通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的公告。亨通财务公司为非银行金融机构,股东为亨通集团和江苏亨通光电。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613,394.95万元,净资产168,475.54万元,资产负债率72.53%,资本充足率24.25%,流动性比例45.15%,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19,313.70万元,贷款余额2,001.65万元,存贷款业务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公司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重大风险或监管违规情形。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董事会拟支付其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110万元、内控审计费55万元,差旅费由公司承担。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由董事会根据授权与事务所协商确定。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召开五次会议,审议了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半年度及季度报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投资理财等议案。委员会评估了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与专业性,审核审计费用,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审查关联交易事项,并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控有效性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显示,截至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控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均占合并报表的100%。公司未发现需整改的重大或重要缺陷,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汪明朴)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汪明朴在2025年度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全部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对公司关联交易、定期报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具备独立性,未在公司及附属企业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情形的离任行为。制度明确离任程序、工作交接、未结事项处理、股份转让限制、离职后义务及责任追究等内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完成工作移交,继续履行未完毕的公开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且仍须遵守保密义务及其他忠实义务三年。公司有权对造成损失的离任人员追责并追回相关薪酬。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了适用范围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和福利津贴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按月发放;非独立董事若无劳动关系则不发放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考核挂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方案和考核标准,董事会审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东会决定董事薪酬。制度还规定了薪酬调整、止付追索机制,如因违规行为造成公司损失的,可追回已发绩效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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