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22日收盘,聚力文化(002247)报收于2.76元,下跌1.08%,换手率2.99%,成交量19.23万手,成交额5318.96万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4月2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61.3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539.27万元。
- 来自【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2.29万户,较上年末小幅增加0.1%。
- 来自【业绩披露要点】:聚力文化2025年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77.85%,但扣非净利润同比增长22.88%。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2025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董事会提议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4月2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61.3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539.27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377.94万元。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户数变动近日聚力文化披露,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2.29万户,较12月31日增加24.0户,增幅为0.1%。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3.72万股减少至3.71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0.66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财务报告聚力文化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7.94亿元,同比下降5.47%;归母净利润4828.1万元,同比下降77.85%;扣非净利润3940.52万元,同比上升22.88%;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2.06亿元,同比下降2.57%;单季度归母净利润611.53万元,同比上升341.74%;单季度扣非净利润460.08万元,同比下降43.93%;负债率27.29%,投资收益185.28万元,财务费用-36.29万元,毛利率21.98%。
公司公告汇总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显示,公司2025年末总资产为928,355,770.14元,较2024年末的930,314,769.02元下降0.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71,553,356.86元,较2024年末的623,272,335.50元增长7.75%。2025年营业收入为793,674,549.71元,较2024年的839,599,128.26元下降5.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281,021.36元,较2024年的218,001,325.62元下降77.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9,405,179.07元,较2024年的32,068,545.35元增长22.8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1,732,004.48元,较2024年的66,919,134.77元增长22.14%。基本每股收益为0.06元/股,稀释每股收益为0.06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46%。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2025年期末账面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当年实现盈利且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的条件。因此,董事会提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因公司2025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董事会提议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会议还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等多项议案,并决定召集2025年度股东会。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1年,具备证券业务资质,2025年末有注册会计师236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954人。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并已履行判决,未影响其执业能力。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均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无不良诚信记录,且与公司保持独立性。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已审议通过续聘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95万元,2026年费用将由董事会根据授权协商确定。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5次,召集股东会1次,各专门委员会正常运作。受房地产市场持续下行影响,公司营业收入79,367.45万元,同比下降5.4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3,940.52万元,同比增长22.88%。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原材料价格波动、国际形势变化等风险,已计提投资者索赔预计损失5,164.33万元,累计支付5,122.31万元。2026年公司将聚焦主业,提升生产效率与市场响应能力,保障订单与生产稳定。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已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合并报表子公司,涉及内控环境、控制活动及控制手段等多个方面,重点关注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及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等领域。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结论的因素。
董事会关于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资质条件符合要求,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2025年审计过程中,天健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制定合理审计方案,实施质量复核程序,未出现意见分歧,信息安全管理到位,风险承担能力较强。公司认为其履职独立、勤勉尽责,能够公允发表审计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报告介绍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日期、注册地址、合伙人及注册会计师人数、业务收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情况等。审计委员会通过会议、沟通等方式了解审计计划、进度及重点事项,如货币资金、营业收入、存货跌价、长期资产减值、应收账款风险、内部控制及关联方交易等,并对其审计工作进行了讨论与评价。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结果显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该报告仅用于年度报告披露,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截至2025年末,上市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新聚力传媒(苏州)有限公司和其他应收款余额为2,389.22万元,形成原因为财务资助,往来性质为非经营性往来。另一全资子公司苏州点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期初往来余额0.56万元,本期偿还0.57万元,期末无余额。所有关联方资金往来均为非经营性往来,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资金占用情况。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宇先生、刘裕龙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两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梅娟)刘梅娟作为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9年12月至2025年5月21日任职,因董事会换届选举离任。任职期间出席全部董事会、股东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董事提名、薪酬考核等事项履行监督职责,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规范运作、经营管理事项忠实勤勉履职,对公司管理层支持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宇)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宇在2025年度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了全部董事会、股东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未对审议事项提出异议。报告期内,其对公司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董事高管提名与薪酬、审计机构聘用等事项进行了监督与审查,认为相关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其在年报编制期间与年审会计师充分沟通,关注审计进展,并对公司规范运作提出建议。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裕龙)刘裕龙作为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5年5月21日起任职,报告期内出席全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关联交易、财务信息、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监督,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职过程中无异议事项,现场工作时间为10天,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遵循合规性、责权利对等、激励与约束并重、长远发展原则。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构成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董事薪酬实行固定津贴制,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薪酬发放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亏损或业绩下滑时应说明薪酬合理性。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存在财务造假等情形时应追回已发绩效薪酬。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6年4月)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在披露信息时,对于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事项,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制度规定了适用范围、审慎原则、内部审核程序及责任追究机制。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在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或损害公司利益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一旦豁免条件消除或信息泄露,须及时披露。公司需登记相关事项并保存记录不少于十年,同时按规定向监管机构报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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