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必读:中新集团年报 - 第四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增长740.87%

证券之星04-22

截至2026年4月21日收盘,中新集团(601512)报收于9.38元,上涨5.75%,换手率1.25%,成交量18.77万手,成交额1.74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4月2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666.66万元,占总成交额15.34%。
  • 来自【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6年4月1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2.01万户,较前期减少1.08%。
  • 来自【业绩披露要点】:中新集团2025年归母净利润10.56亿元,同比上升65.75%。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董事会确认现任独立董事杨衍超、贝政新、沈坤荣均符合独立性要求。

交易信息汇总

4月2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666.66万元,占总成交额15.34%;游资资金净流入1116.47万元,占总成交额6.42%;散户资金净流出3783.13万元,占总成交额21.77%。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中新集团披露,截至2026年4月1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2.01万户,较3月31日减少219.0户,减幅为1.08%。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7.38万股增加至7.46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65.97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财务报告

中新集团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32.14亿元,同比上升19.71%;归母净利润10.56亿元,同比上升65.75%;扣非净利润9.99亿元,同比上升76.72%;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6.14亿元,同比下降12.28%;单季度归母净利润2.26亿元,同比上升740.87%;单季度扣非净利润2.25亿元,同比上升348.91%;负债率44.52%,投资收益3.63亿元,财务费用2.01亿元,毛利率44.24%。

公司公告汇总

中新集团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预计审计费用为298万元,与2025年持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杨衍超、贝政新、沈坤荣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确认三人不存在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新集团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6年度预计发生销售类关联交易6,747.00万元,采购类关联交易839.00万元,交易内容包括提供市政服务、物业管理、租赁物业、存款利息收入及接受市政服务等,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公司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认为其具备合规资质,项目团队专业胜任,执业过程保持独立性,质量控制体系有效运行,审计工作按时完成并公允表达审计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显示,委员会全年召开四次会议,审议了财务决算、年报、利润分配预案、财务预算、融资授信、关联交易、内控评价、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等事项,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审阅财务报告,调研子公司经营情况,认为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财务报告真实反映经营状况,并建议续聘毕马威华振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之间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主要包括物业管理费、代垫水电费等,与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包括对赌未达补偿款、内部借款利息、预付电站转让款等,所有往来均基于正常经营活动或协议安排产生,期末余额已在汇总表中列示。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实施监督,确认其具备专业资质和执业能力,已完成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过程公允、客观、及时。公司发布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涵盖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方面的进展,在绿色开发、污染防治、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成效显著,累计建成绿色产业载体32个,屋顶光伏装机规模达57.66兆瓦,持续推进(近)零碳园区建设,服务苏州工业园区及多个“走出去”园区发展,推动产城融合,开展产业投资、科技创新、员工权益保障、乡村振兴和公益事业,治理层面完善三会运作、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和商业行为规范。公司同步发布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报告范围覆盖园区开发运营、产业投资、绿色发展等业务,时间范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已建立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下属可持续发展领导小组,建立ESG信息内部报告与监督机制,披露了利益相关方沟通情况及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涵盖应对气候变化、绿色开发、污染防治、员工权益、信息披露等18项重要议题。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2025年12月31日内控有效性进行评价,结果显示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控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纳入评价范围的资产总额与营业收入占合并报表比例均为100%,重点涵盖公司治理、资金管理、投资管理、工程管理、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等高风险领域,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控有效性的变化,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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