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5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4月3日公布的东莞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列表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员未严格落实贷款“三查”要求,信贷资金使用不合规。 东莞金融监管分局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罚款35万元;对胡思颖、黎燕碧分别给予警告。 以下为原文: (责任编辑:田云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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