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3日收盘,荣晟环保(603165)报收于14.55元,较上周的15.15元下跌3.96%。本周,荣晟环保3月30日盘中最高价报16.06元。4月3日盘中最低价报14.51元。荣晟环保当前最新总市值46.62亿元,在造纸板块市值排名14/23,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3465/5193。
本周关注点
- 业绩披露要点:荣晟环保2025年归母净利润2.24亿元,同比下降21.86%。
- 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6年3月31日股东户数为1.44万户,较上年末增加0.86%。
- 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3.44亿元。
股本股东变化
截至2026年3月31日,荣晟环保股东户数为1.44万户,较2025年12月31日增加123.0户,增幅0.86%。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84万股增至2.22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34.32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荣晟环保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2.53亿元,同比上升0.81%;归母净利润2.24亿元,同比下降21.86%;扣非净利润1.22亿元,同比下降48.39%。2025年第四季度主营收入6.44亿元,同比上升12.4%;单季度归母净利润5283.15万元,同比上升40.64%;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521.15万元,同比下降34.11%。负债率55.14%,毛利率12.07%,财务费用6326.28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显示,营业收入为2,253,236,300.79元,同比增长0.81%;归母净利润为223,749,607.28元,同比下降21.86%;扣非净利润为121,780,084.92元,同比下降48.39%;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560,056,130.62元,同比减少603.1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9.90%,基本每股收益0.86元/股。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4,001,215.80元(含税)。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597,747,635.66元,加上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占归母净利润的311.87%。该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中期分红事宜。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议案,并决定于2026年5月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2025年年度股东会将于2026年5月8日召开,现场会议时间为当日14:00,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29日,审议事项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利润分配方案、授信额度申请、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董事薪酬制度及薪酬等。
2025年度募集资金净额为570,017,169.8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254,662.40元,另有2.17亿元用于现金管理未到期。本年度投入募投项目55,639,402.39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收益357.32万元。变更“生物质锅炉项目”剩余资金9,568.30万元投入“热电联产节能降碳智能化改造项目”。两个项目延期至2026年12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业资质,项目团队经验丰富,近三年无不良记录,审计过程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恰当审计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评价范围覆盖公司及全部子公司,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为100%。
董事会总结2025年度经营情况,实现营业收入22.53亿元,同比增长0.81%;归母净利润2.24亿元,同比下降21.86%。持续推进总部经济、募投项目及技改项目,实施SAP系统上线,入选浙江省先进级智能工厂名单。董事会全年召开12次会议,修订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实施股份回购并多次现金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约3.85亿元(含税)。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认为其具备专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审计过程中保持独立性,与管理层和治理层充分沟通,最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召开6次会议,审议23项议案,审查年度报告、财务决算、利润分配、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事项,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指导内部审计,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完整,未发现重大错报或舞弊情形,提议续聘立信为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可循环使用。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该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王雪梅、蔡明灯、郭志仁及即将离任的黄科体的独立性进行评估,确认其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符合独立性规定。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确定:独立董事津贴为5万元(含税),按月发放;非独立董事按所任职务对应薪酬规定执行,不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高级管理人员按岗位薪酬与绩效评价标准执行。薪酬为税前收入,由公司代扣代缴个税。实际任期不足一年的,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该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显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254,662.40元,另有2.17亿元用于现金管理未到期。2025年度投入募投项目55,639,402.39元,不存在违规使用情形。“年产5亿平方绿色智能包装产业园项目(一期)”和“绿色智能化零土地技改项目”延期至2026年12月。变更“生物质锅炉项目”剩余募集资金9,568.30万元投入“热电联产节能降碳智能化改造项目”。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专项审计报告显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安徽荣晟之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期末余额7,536.76万元,原因为借款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公司与前任监事近亲属持股的浙江民星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经营性往来,期末应收账款余额1.16万元,原因为污泥处置。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嘉兴市荣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担保,用于其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为11.40%,公司持股100%,董事会认为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该事项已由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蔡明灯2025年度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提名、审计及战略委员会工作,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董事提名、高管薪酬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独立董事王雪梅2025年度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责,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董事提名、高管薪酬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黄科体2025年度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审议各项议案并投赞成票。在薪酬与考核、提名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履职尽责,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董事提名、高管薪酬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状况,与管理层保持沟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3月修订)明确: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非独立董事按所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另领董事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发放与绩效考核挂钩,绩效薪酬部分在年度报告披露后支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薪酬方案制定与考核。存在重大违规、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形的,将不予发放或追回绩效薪酬。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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