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股票复盘:宁波港(601018)2025年净利增5.63%

证券之星04-05

截至2026年4月3日收盘,宁波港(601018)报收于3.99元,较上周的4.12元下跌3.16%。本周,宁波港3月31日盘中最高价报4.21元。4月3日盘中最低价报3.99元。宁波港当前最新总市值776.23亿元,在航运港口板块市值排名5/34,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231/5193。

本周关注点

  • 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6年3月31日股东户数为11.73万户,较上期减少1.83万户。
  • 业绩披露要点:2025年归母净利润51.68亿元,同比增长5.63%。
  • 公司公告汇总: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合计派发2,334,527千元。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户数变动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1.73万户,较2025年12月31日减少1.83万户,减幅13.5%。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4.34万股增至16.58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67.82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财务报告宁波港2025年主营收入310.2亿元,同比增长7.41%;归母净利润51.68亿元,同比增长5.63%;扣非净利润42.14亿元,同比增长7.63%。2025年第四季度单季主营收入81.38亿元,同比增长15.93%;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2.94亿元,同比增长63.55%。全年负债率26.99%,毛利率28.86%,投资收益13.09亿元,财务费用1.06亿元。

公司公告汇总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31,020,365千元,同比增长7.41%;归母净利润5,168,472千元,同比增长5.63%;扣非净利润4,213,951千元,同比增长7.63%;经营性现金流净额13,446,792千元,同比增长97.15%。期末总资产123,425,080千元,同比增长8.74%;资产负债率26.9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46%,基本每股收益0.27元/股。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合计派发2,334,527千元。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公告2025年度拟将可分配利润的65%进行分配,已发放中期分红583,632千元(含税),剩余拟派发1,750,895千元(含税),按每10股派0.90元(含税)计算。年度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334,527千元(含税),即每10股派1.20元(含税)。该方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多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会议还通过召开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定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年度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15日,登记时间为4月20日。审议事项包括年度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日常关联交易、债务融资额度等,部分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第7项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召开5次会议,审议年度及季度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日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等议案,并审核关联交易事项。认为外部审计客观公正,内部控制有效,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内部审计重大问题。2025年8月闫国庆辞职,委员会成员变更为于永生、赵永清、潘士远、肖汉斌、肖英杰。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2025年与关联方发生存款、贷款及同业业务。年末存款余额12,346,700千元,产生利息51,326千元;贷款余额3,989,217千元,产生利息102,432千元;存放同业款项余额900,000千元,产生利息128千元。期末对关联方提供未使用贷款额度178,080千元。数据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核对。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总额96.69亿元,净额96.51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7.92亿元,余额为零,差异源于银行利息收入1.40亿元。所有专户已销户。2025年使用募集资金12.70亿元,部分项目结项后节余资金永久补流。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合规。中金公司认为存放与使用符合监管要求。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8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96.51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97.92亿元,余额为零。本年度使用12.70亿元,收到银行利息净收入1.40亿元。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资金12.70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相关账户已全部注销。会计师事务所及保荐机构均认为存放与使用合规。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于永生、赵永清、潘士远、肖汉斌、肖英杰、刘杰的独立性进行核查。上述人员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兼职,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或其他影响独立判断的关系,符合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1,368,609千元,未超出预计总额。2026年度预计总额1,386,000千元,涉及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定价公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该事项尚需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制定2026年内控规范实施方案,深化内控体系建设,推进智慧能源公司、阳光采购公司及温州港集团下属企业内控全覆盖。持续开展一年两次的内控自评机制,强化缺陷整改与信息披露,计划同步披露2025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完善制度体系,优化制度管理平台功能,推动制度流程化、信息化。加强信息赋能,推进关键业务系统集成,提升风险实时监测能力。强化法务、审计、纪检监察协同监督,开展内控培训与咨询,提升专业能力。内控审计工作将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协同完成。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所具备证券服务资质,专业能力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被追究民事责任。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海舟、马甜甜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倪敏均具多年证券服务经验。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386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6万元,2026年费用将据此协商确定。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0年8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96.51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97.92亿元,余额为零。本年度使用12.70亿元,收到银行利息净收入1.40亿元。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资金12.70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存放、管理与使用符合监管要求,无违规情形。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财务公司注册资本15亿元,股东为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和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25%和75%。治理结构健全,内控制度完善,风险管理有效,监管指标合规。截至2025年末,资产总额273.48亿元,净资产25.00亿元,净利润2.65亿元,资本充足率14.17%,流动性比例43.81%。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123.33亿元,贷款余额115.53亿元,未发现关联存贷款存在风险。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发布2025年度ESG报告摘要,涵盖产品与服务质量、员工管理、安全与职业健康、环境管理、应对气候变化等双重重要性议题。披露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包括董事会、ESG委员会等治理架构,以及利益相关方沟通机制和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报告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编制依据包括GRI Standards、ISO 26000、上交所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等标准。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该所具备执业资质和证券业务服务能力,续聘程序合规。审计过程中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通过审前、审中沟通会议,就审计计划、重点事项等充分交流,认为其独立、客观、公正完成审计工作,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监管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控有效性进行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评价范围涵盖公司本级及50家下属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超87%。公司建立三道防线机制,对一般缺陷及时整改,不影响财务报告真实性。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控有效性的变化。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026年3月修订)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在符合特定条件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制度依据《证券法》《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制定,适用于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可暂缓披露情形包括信息涉国家秘密、临时商业秘密,或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误导投资者。公司需自行审慎判断并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确保信息保密。若信息泄露或出现传闻,应及时披露。制度明确登记内容、档案管理和责任追究机制。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刘杰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刘杰2025年度亲自出席4次董事会会议,参加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对议案均投赞成票。参与三季报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沟通,现场调研子公司,关注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认为相关事项符合规定,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赵永清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赵永清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9次、股东会3次,参加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内控评价、高管聘任、薪酬方案、利润分配等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运作合规,未损害股东利益。报告期内开展多次现场调研,关注法律合规与风险管理,履职符合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3月修订)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内容、程序及责任分工。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涵盖定期报告、临时报告、重大事件、关联交易、重大诉讼等。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制度还规定信息披露保密要求、媒体发布规范及年报差错责任追究机制。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6年3月修订)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定义,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定价原则及披露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董事会办公室为归口管理部门。关联交易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重大关联交易须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达一定标准的,应及时披露。制度还规定关联交易定价方法、审议豁免情形及控股股东占用资金防范机制。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于永生述职报告独立董事于永生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9次、股东会2次,主持审计委员会5次会议,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重点关注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及现金分红事项,认为公司运作合规,内控制度健全有效。提出多项经营管理建议,并强调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6年3月修订)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常务会制度及权限划分。总经理负责主持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常务会由总经理主持,研究决定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会议决策以纪要形式作出,重大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细则明确合同签署、制度发布、人事任免及资金使用等方面权限,并规定总经理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生产经营重大变化等情况。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计意见书2026年3月31日召开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该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需要,遵循市场规律,定价公允,程序规范,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报告制度(2026年3月修订)发布《重大信息报告制度(2026年3月修订)》,明确重大信息范围、报送程序及责任义务。制度涵盖重要会议、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重大诉讼、重大风险及其他重大事项的信息报送要求。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主要负责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等。重大信息需在发生当日以书面形式报送,涉及信息披露的由董事会办公室依规处理。制度强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违规将追责。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肖汉斌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肖汉斌2025年度亲自出席全部9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与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共计14次。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定期报告、聘任审计机构、董事及高管提名任免、薪酬方案、利润分配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现场调研温州港、台州港及下属公司,提出设备更新、分类管理、安全管理等建议。认为公司治理规范,内控有效,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潘士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潘士远2025年度共出席9次董事会会议和1次股东大会,参加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高管提名聘任、利润分配等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关联交易公允,内控有效,利润分配符合规定。2026年将继续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肖英杰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肖英杰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9次、股东会3次,参加审计委员会、ESG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高管薪酬、利润分配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下属港口单位开展实地调研,累计现场工作16天,建议提升运营效率、优化资源配置。认为公司治理规范,关联交易公允,内控有效,利润分配符合实际。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审计意见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注册会计师责任是在审计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未能防止或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财务公司注册资本15亿元,股东为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和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25%和75%。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73.48亿元,负债总额248.48亿元,净资产25.00亿元,资产负债率90.86%,营业收入4.66亿元,净利润2.65亿元。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资本充足率14.17%,流动性比例43.81%。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123.33亿元,贷款余额115.53亿元。未发现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控股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远洋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45,403,704股,发行价格7.5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约10.95亿元。宁波舟山港拟认购72,701,852股,认购金额5.47亿元,战略投资者北部湾港拟认购同等数量股份。本次发行后公司仍为宁波远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变。募集资金用于集装箱船舶购置及集装箱购置项目。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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