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3日收盘,龙江交通(601188)报收于3.21元,较上周的3.41元下跌5.87%。本周,龙江交通3月31日盘中最高价报3.48元。4月3日盘中最低价报3.2元。龙江交通当前最新总市值41.91亿元,在铁路公路板块市值排名28/33,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3728/5193。
本周关注点
- 来自业绩披露要点:龙江交通2025年归母净利润1.68亿元,同比下降5.58%。
- 来自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4.36万户,较上期减少2.52%。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2元(含税),分红比例占净利40.38%。
股本股东变化
截至2026年3月31日,龙江交通股东户数为4.36万户,较2025年12月31日减少1127户,减幅2.52%。户均持股数量为2.99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0.18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龙江交通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7.70亿元,同比下降23.77%;归母净利润1.68亿元,同比下降5.58%;扣非净利润1.62亿元,同比下降14.18%。第四季度单季营收3.01亿元,同比下降49.39%;单季归母净利润1163.7万元,同比下降55.97%。全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2.50亿元,同比下降68.66%。负债率为22.55%,毛利率为42.7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75%。
公司公告汇总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明确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薪酬与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挂钩。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显示,实现归母净利润168,094,759.20元,母公司净利润124,514,336.2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2,451,433.62元,可供分配利润112,062,902.60元。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2元(含税)。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合计67,884,435.58元(含税),占归母净利润的40.38%。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黑龙江水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前全额偿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交易具备必要性与合理性,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并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制定高管薪酬制度、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子公司提前偿还贷款暨关联交易等事项。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将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9日,审议包括利润分配预案、董事薪酬方案、修订公司章程、全资子公司提前偿还贷款等议案。
公司发布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及2026年度方案,2025年通行费收入超3.5亿元,推进石墨矿项目可研评审,光伏装机达21.28MW,累计派发现金红利12.01亿元。2026年将持续推进智慧化升级、产业拓展与股东回报。
董事会确认四位独立董事邵华、曹春雷、王维舟、刘伟均符合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兼任其他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判断的关系。
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显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控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运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与公司结论一致。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结果显示,相关数据与财务报表内容无重大不一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存在较大额经营性往来,同时与子公司等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共召开8次会议,审议定期报告、内控评价、关联交易、续聘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监督外部审计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协调各方沟通,履职过程符合法规要求。
公司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确认其具备执业资质与独立性,项目团队专业胜任,审计过程规范,按时完成审计任务,职业风险保障能力强。
全资子公司黑龙江水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拟提前偿还龙江银行哈尔滨东大直支行贷款本金4.4亿元及利息,原贷款期限至2037年,利率3.95%。提前还款预计节省利息约1.19亿元。公司持有龙江银行7.9677%股份,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已获董事会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报告,认为中审亚太在审计过程中沟通充分,审计工作公允、客观、规范,如期完成审计任务。
四位独立董事刘伟、王维舟、邵华、曹春雷分别提交2025年度述职报告,均表示积极参加各项会议,对关联交易、高管薪酬、审计机构变更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年内终止股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份,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由注册会计师侯胜利、杜丽签署,出具日期为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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