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3日收盘,新大正(002968)报收于11.01元,下跌3.59%,换手率1.16%,成交量2.48万手,成交额2758.75万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4月3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3.81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87.02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150.83万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新大正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嘉信立恒75.1521%股权,交易价格为9.17亿元,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59亿元。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4月3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3.81万元,占总成交额2.31%;游资资金净流入87.02万元,占总成交额3.15%;散户资金净流出150.83万元,占总成交额5.47%。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嘉信立恒设施管理(上海)有限公司75.1521%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于2026年3月5日收到深交所审核问询函,已会同相关方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修订,补充了交易对方最终出资人、标的公司历史沿革、反垄断审查通过情况等内容,并更新了风险提示、IFM市场空间分析及审批程序进展。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新大正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TS Capital Facility Management Holding Company Limited等8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嘉信立恒75.1521%股权,交易价格为91,714.4440万元,其中股份支付与现金支付各占50%。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45,857.2220万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标的公司为综合设施管理服务企业,交易旨在切入高增长IFM赛道,实现业务战略转型。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标的为嘉信立恒设施管理(上海)有限公司75.1521%股权,交易价格为91,714.4440万元。上市公司拟向8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支付对价45,857.2220万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综合设施管理服务,评估值为124,000.00万元,增值率29.43%。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嘉信立恒设施管理(上海)有限公司75.1521%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审核问询函中涉及的财务事项进行了核查,包括交易方案的资金安排、标的资产历史沿革、生产经营、财务数据、商誉等,认为相关安排可行,财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商誉减值风险已披露。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嘉信立恒设施管理(上海)有限公司75.1521%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于2026年3月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审核问询函,现已根据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说明、论证和回复。本次交易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审批结果及时问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进展,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就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对深交所问询函涉及的交易协同性、交易对方、交易方案、历史沿革、合规经营等问题进行回复,确认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之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逐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文件详细回复了交易协同性、整合管控、交易对方、标的资产合规性、行政处罚、财务数据真实性、评估方法与参数、商誉减值风险、经营者集中申报等多个问题。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协同效应可实现,信息披露真实准确,不存在重大风险。同时披露了交易对方穿透情况、核心团队稳定性安排及整合措施。
重庆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所涉及资产评估相关问题的回复
重庆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中涉及的资产评估问题作出回复。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收益法下标的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评估值为124,000万元,增值率29.43%;市场法下评估值为148,700万元,增值率55.21%,最终选用收益法结果。回复详细说明了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管理费用等预测依据,营运资金预测合理性,市场法可比公司选取及调整过程,并对比历次收购交易情况论证本次估值的公允性。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新大正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标的为嘉信立恒75.1521%股权,交易价格91,714.444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5,857.2220万元,用于支付交易对价及中介费用。标的公司2025年8月31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24,000.00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深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回复,并对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和补充披露。本次交易涉及收购嘉信立恒设施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控股权,旨在增强公司在综合设施管理领域的服务能力与市场布局。公告详细说明了交易协同性、整合管控措施、交易对方情况、标的资产经营状况、评估方法及商誉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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