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澜股份:公司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中关于重大合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证券之星04-02

证券之星消息,高澜股份(300499)04月01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董秘您好,首先恭喜贵公司中选中移动干冷器大单。按第一批交付120MW负载计算,256套干冷器单台负载600W,总价值量估算有2亿多人民币,这不需要公告吗?

高澜股份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中关于重大合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如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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