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3月27日收盘,复星医药(600196)报收于26.13元,较上周的24.86元上涨5.11%。本周,复星医药3月27日盘中最高价报26.18元。3月23日盘中最低价报23.61元。复星医药当前最新总市值697.78亿元,在化学制药板块市值排名4/150,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271/5191。
本周关注点
- 来自业绩披露要点:复星医药2025年归母净利润33.71亿元,同比上升21.69%。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3月23日复星医药现1笔大宗交易,机构净买入1428.71万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复星医药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90元(税前),预计派发总额超10亿元。
交易信息汇总
3月23日复星医药现1笔大宗交易,机构净买入1428.71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复星医药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416.62亿元,同比上升1.45%;归母净利润33.71亿元,同比上升21.69%;扣非净利润23.4亿元,同比上升1.12%;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22.68亿元,同比上升20.81%;单季度归母净利润8.47亿元,同比上升11.59%;单季度扣非净利润7.67亿元,同比上升60.41%;负债率48.49%,投资收益37.64亿元,财务费用11.53亿元,毛利率50.07%。
公司公告汇总
复星医药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416.62亿元,同比增长1.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71亿元,同比增长21.6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40亿元,同比增长1.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2.13亿元,同比增长16.45%。总资产1200.5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87.42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03%,基本每股收益1.27元。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90元(税前)。创新药品收入98.93亿元,占营业收入23.75%;境外收入129.77亿元,占营业收入31.15%。研发总投入59.13亿元,其中创新药品相关研发投入占比72.77%。
复星医药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90元(税前),以总股本扣除已回购但未注销股份后的2,639,554,073股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1,029,426,088.47元,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54%。该预案需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实施。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2,596,230,283.81元,现金分红比例为91.34%,未触及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暨可持续发展报告等多项议案。会议还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蔡婧姝女士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并决定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及A股、H股类别股东会。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中,第九届和第十届审计委员会分别召开4次和6次会议,审议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无重大错报或舞弊行为,内部控制符合监管要求。外部审计机构安永按规定独立履职,建议续聘其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委员会还监督了商业道德规范执行情况。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于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纳入评价范围的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分别占合并报表的93.23%和95.86%。审计委员会和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有效,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变化。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复星财务公司持有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股权结构清晰,治理结构规范,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其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复星财务公司资产总额102.18亿元,净资产21.20亿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79亿元,净利润1.58亿元。本公司在复星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7.64亿元,贷款余额为1.40亿元,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的重大风险控制缺陷。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报告。安永华明具备相关从业资格,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处罚记录。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计划,听取审计工作汇报,督促其按计划完成审计任务。安永华明已按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相关专项说明。审计委员会认为其恪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履行了职责。
复星医药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445,619.87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累计使用446,062.56万元,含利息收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相关账户已销户。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22,086.50万元,全部用于‘创新药物临床、许可引进及产品上市相关准备’项目。此前经股东大会批准,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入,将‘原料药及制剂集约化综合性基地’项目未投入资金19,314万元转投创新药物项目,并优化子项目结构。闲置募集资金曾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41,000万元,已于2025年7月7日全部归还。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无违规情形。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相关交易均在已获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的预计总额内发生,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交易内容包括向国药控股、复星国际等关联方销售或采购医药产品、提供或接受劳务、房屋租赁及物业管理、通过复星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等。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原则,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该类交易为公司业务运营所需,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2025年9月25日,复星医药及控股子公司复星医药产业、上海复顺与弘毅天津、中汇人寿签署《框架协议》及《合伙协议》,拟共同设立专项基金,并由复星医药产业向该基金或其控制实体转让所持上海克隆100%股权及相关债权。截至2026年3月24日,专项基金已完成工商注册,获得首期实缴出资3000万元,尚待中基协备案。因《转让协议》签订条件未全部满足,相关方于2026年3月24日签署《补充协议》,将《转让协议》最晚签订时间调整为2026年9月30日。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若未能如期签订协议或后续终止,专项基金将解散清算。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发布专项报告。2022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445,619.87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累计使用446,062.56万元,含利息收入,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相关专户均已销户。报告期内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2,086.50万元,全部用于“创新药物临床、许可引进及产品上市相关准备”项目。此前曾使用不超过4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5年7月7日全部归还。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现金管理、超募资金使用等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符合监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与保荐机构均出具无保留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联交所《上市规则》等要求,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进行了评估。经核查,王全弟先生、余梓山先生、Chen Penghui先生、杨玉成先生未发现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对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该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涉及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汇总表,包括存放于财务公司的存款及从财务公司取得的短期借款的年初余额、本年增加、本年减少、年末余额以及相关利息和手续费情况。会计师事务所核对了汇总表与审计财务报表的一致性,未发现重大不一致。该专项说明仅用于2025年度报告披露。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对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经审计,汇总表所载资料与财务报表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无重大不一致。汇总表显示,公司与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存在多项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其中非经营性往来主要涉及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部分子公司因股权变动调整至合营公司列示。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拟与具备相应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新增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包括售后回租和直租模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内确定具体条款并签署相关文件。融资租赁业务主要用于控股子公司的日常运营,预计不会对集团现阶段生产经营及未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安永华明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本次续聘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显示,2022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445,619.87万元已累计使用446,062.56万元(含利息收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专户均已销户。报告期内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2,086.50万元,全部用于“创新药物临床、许可引进及产品上市相关准备”项目。经2023年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并新增子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曾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41,000万元,已于2025年7月7日全部归还。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符合监管规定,无违规情形。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25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暨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报告涵盖时间范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编制依据包括上交所、港交所相关指引及全球报告倡议(GRI)标准。公司已建立由董事会ESG委员会、ESG管理委员会及工作小组构成的治理架构,并建立信息内部报告与监督机制,相关指标纳入管理层绩效考核。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第三方机构出具了鉴证意见。报告披露了利益相关方沟通情况及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重点议题包括应对气候变化、环境管理、创新研发、质量管理、员工权益、反商业贿赂等。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批准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500,000万元,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时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结束或授权被撤销时止。担保范围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以及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以其自有资产为自身履约义务提供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被担保方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0亿元,其余额度用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被担保方。若被担保方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超出持股比例部分由其他股东或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截至2026年3月24日,集团无逾期担保。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评估内容包括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审计服务水平和质量、信息安全管理及风险承担能力。安永华明具备相应执业资质和证券业务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稳定,近三年无重大处罚记录,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执行,审计投入充足,信息安全管理到位,职业风险保障能力强。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勤勉尽责,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认为其履职情况符合监管要求,能够保持独立性并公允表达审计意见。
Chen Penghui自2025年6月24日起任上海复星医药独立非执行董事,报告期内出席全部应参加的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未对议案提出反对意见。其参与审议关联交易、定期报告、董事及高管提名、股权激励等事项,认为相关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其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注重与中小股东交流,履职期间公司积极配合。2026年将继续勤勉履职。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6年修订),明确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职责。规程要求审计委员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后审阅财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加强与会计师的沟通,在审计完成后对年报进行表决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还需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就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出意见,并督促相关方遵守保密义务,防止内幕交易。公司应为审计委员会履职提供必要条件。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管理机构、薪酬结构与水平、支付及追索扣回机制等内容。制度适用于公司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合法合规、战略协同、激励约束并重、公正透明、价值导向原则。薪酬结构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公司可在财务造假、违规行为等情形下启动薪酬追索扣回程序。本制度尚待股东会批准,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杨玉成自2025年6月24日起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出席全部应参加的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专门会议。其任职期间积极参与关联/连交易、财务会计报告、董事及高管提名、股权激励等事项的事前审核与审议,认为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报告还说明其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及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以及公司在治理运作方面对独立董事履职的支持情况。
2025年,作为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出席全部应参加的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高管提名、薪酬与股权激励等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意见。未对议案提出反对或异议。注重与中小股东沟通,实地考察公司及控股企业,关注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充分支持。
2025年,作为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专门会议共计58次,审议各项议案,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高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意见。未对议案提出反对或异议。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积极与管理层沟通,推动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对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相关执业准则,审计意见认为公司于该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声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审计结果对未来效力的推测存在风险。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25年度已审财务报表,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显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关键审计事项包括商誉减值和开发支出资本化。2025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3.71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03%。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