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3月27日收盘,京城股份(600860)报收于11.45元,下跌0.43%,换手率2.8%,成交量12.44万手,成交额1.42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3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97.21万元,占总成交额4.9%。
- 来自【业绩披露要点】:京城股份2025年归母净利润亏损5363.09万元,同比下降817.27%。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3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97.21万元,占总成交额4.9%;游资资金净流出105.69万元,占总成交额0.74%;散户资金净流入802.9万元,占总成交额5.64%。
业绩披露要点
财务报告
京城股份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15.28亿元,同比下降7.33%;归母净利润-5363.09万元,同比下降817.27%;扣非净利润-8485.33万元,同比下降1427.1%;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4.47亿元,同比下降16.37%;单季度归母净利润-2602.07万元,同比下降210.52%;单季度扣非净利润-4135.5万元,同比下降282.16%;负债率57.01%,投资收益-3730.63万元,财务费用1594.13万元,毛利率16.28%。
公司公告汇总
大信对京城股份2025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审计报告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6]第1-00791号审计报告。报告显示,公司编制的汇总表符合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占用情况。2025年末,其他关联方附属企业中,江苏天海特种装备有限公司期末占用资金余额为2.46万元,湖北经远西海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为44.62万元,均系代垫款形成的非经营性往来。本报告仅供年度报告披露使用。
京城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
京城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27,964,195.06元,同比下降7.33%;利润总额为-94,603,459.18元,同比减少338.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630,943.59元,同比减少817.27%。基本每股收益为-0.10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07%。公司期末总资产为3,133,490,813.1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57,444,904.59元,较上年末下降20.9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876,554.69元,同比增加62,469,216.65元。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京城股份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385,057.63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61,096,993.06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1,482,050.69元。鉴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定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京城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H股业绩公告》《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等多项议案。会议决定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1,482,050.69元。同意支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费用136万元,并续聘其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计提减值准备情况等议案。部分议案将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京城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审计资质及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委员会审查了大信的审计团队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及执业质量,认为其具备相应资格。在审计过程中,委员会与大信就审计计划、进度、发现问题等进行了充分沟通,督促其按时提交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并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委员会认为大信在审计过程中保持了独立性和专业性,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及时。
京城股份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6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6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后生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近三年无相关执业行为受到处罚,项目签字人员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均符合独立性要求。
附件2、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京城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审核报告(挂网)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207,305,400.64元,发行股份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净额153,305,717.40元。2025年度共投入募集资金2,479.55万元,其中非公开发行项目投入186.45万元,配套融资项目投入2,293.10万元。截至2025年末,非公开发行项目中氢能产品研发项目账户余额1,037.63万元,其余账户已注销;配套募集资金账户已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监管规定,无变更、置换、补充流动资金等情况。
京城股份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207,305,400.64元,截至2025年末累计投入19,720.11万元,2025年度投入186.45万元,含利息收入余额1,037.63万元。发行股份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净额153,305,717.40元,截至2025年末累计投入15,351.50万元,2025年度投入2,293.10万元,账户余额为0.00万元。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2025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补充流动资金、现金管理等情况,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审计机构及保荐机构均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合规。
京城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北京京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共召开11次会议,审议了2024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聘任、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会计政策变更、融资担保计划等多项议案。委员会评估了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与专业性,建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并审核其审计费用。委员会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认为其真实、完整、准确,未发现重大错报或舞弊行为。同时指导内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认为公司治理运作规范,符合监管要求。
京城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变更涉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处理等内容。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次变更。
京城股份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大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遵循审计准则,对公司财务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与管理层就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沟通。评估认为其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审计报告真实、完整、及时,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京城股份202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截至评价基准日,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合并报表比例均为100%。2024年度发现的一般缺陷已完成整改。
京城股份关于更换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函》。因侯顺先生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中信建投委派周璟先生接替其职务。变更后,项目主办人为贺承达先生和周璟先生。公司董事会对侯顺先生的工作表示感谢。
京城股份2025年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资产组为青岛北洋天青数联智能有限公司。年审会计师已核实确认,评估机构为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显示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29,800.00万元。经测试,该资产组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商誉分摊账面金额为168,996,039.10元,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为277,103,519.92元。减值测试采用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现值法,预测期为2026年至2030年,折现率为12.37%,稳定期净利润率为15.29%。
京城股份董事会对独立非执行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均平、赵旭光、刘景泰及栾大龙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上述人员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京城股份独立非执行董事2025年述职报告—栾大龙
栾大龙作为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10次,亲自出席7次,以通讯方式参加3次,出席股东大会4次,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7次和4次。未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重点关注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管薪酬、聘任审计机构等事项,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内部控制有效,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京城股份独立非执行董事2025年述职报告—陈均平
陈均平作为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5年出席董事会10次,其中亲自出席7次,通讯方式参加3次,出席股东大会4次,出席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全部会议。未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事项,认为公司运作规范,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情形。2025年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会,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京城股份独立非执行董事2025年述职报告—赵旭光
赵旭光作为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5年履职期间出席董事会10次,亲自出席7次,以通讯方式参加3次,出席股东大会4次,未连续两次缺席会议。担任提名委员会主席、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全部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内部控制、高管薪酬、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发表意见,未对议案提出异议。持续关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维护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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