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必读:新华文轩年报 - 第四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下降9.48%

证券之星03-30

截至2026年3月27日收盘,新华文轩(601811)报收于13.35元,下跌0.3%,换手率0.51%,成交量4.02万手,成交额5383.89万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3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60.76万元,占总成交额2.99%。
  • 来自【业绩披露要点】:新华文轩2025年归母净利润15.68亿元,同比增长1.53%,但扣非净利润同比下降12.11%。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20元(含税),共计派发5.18亿元,利润分配方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3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60.76万元,占总成交额2.99%;游资资金净流入129.6万元,占总成交额2.41%;散户资金净流出290.36万元,占总成交额5.39%。

业绩披露要点

财务报告

新华文轩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117.32亿元,同比下降4.84%;归母净利润15.68亿元,同比上升1.53%;扣非净利润14.57亿元,同比下降12.11%;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38.35亿元,同比下降1.44%;单季度归母净利润5.92亿元,同比下降9.48%;单季度扣非净利润5.19亿元,同比下降29.34%;负债率33.24%,投资收益1.72亿元,财务费用-2.19亿元,毛利率35.6%。

公司公告汇总

新华文轩2025年年度报告_摘要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7.32亿元,同比下降4.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68亿元,同比增长1.53%。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20元(含税),共计派发5.18亿元。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出版、阅读服务和教育服务。2025年图书零售市场整体下滑,线上渠道主导地位巩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新华文轩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本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本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的议案》等多项议案。会议还审议通过了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内控审计机构、与成都银行开展业务合作关联交易、变更授权代表及召开202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和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643,795,322.04元,期末余额为3,322,655.05元,均存放在指定专户。本年度投入3,014,493.28元,主要用于中华文化复兴出版工程项目。公司已按监管要求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未发生变更用途或闲置资金理财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及保荐机构均出具无异议鉴证意见。

新华文轩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子斌、邓富民、韩文龙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新华文轩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新华文轩发布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645,175,098.0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43,795,322.04元,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为3,322,655.05元。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中华文化复兴出版工程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四川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建设内容调整为“传承书系”和“新读书系”。公司已按监管要求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未发生变相改变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计师事务所及保荐机构均出具了无异议的鉴证和核查意见。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新华文轩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净额645,175,098.0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643,795,322.04元,本年度使用3,014,493.28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3,322,655.05元。募集资金专户均按规定管理,未发生变更用途或违规使用情形。其中“中华文化复兴出版工程项目”实施内容发生调整,但项目名称、方向及募集资金金额不变,已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公告。2025年度无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超募资金。

新华文轩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本文件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报告显示,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存在经营性资金往来,主要涉及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租赁及押金等事项。与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主要为借款性质,属于非经营性往来,期末余额合计57,829.74万元。

新华文轩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摘要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摘要,报告涵盖时间范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编制依据包括上交所相关指引及港交所《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守则》。公司设立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作为ESG治理机构,建立ESG信息内部报告与监督机制,并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报告披露了产品和服务安全与质量、数据安全与客户隐私保护、员工发展与培训、社会贡献等双重重要性议题。部分环境与社会议题经评估为不具重要性。

新华文轩关于聘任本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内控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成立于1992年,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资质,2024年度经审计收入超过41亿元,为12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项目合伙人雷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超、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轶均具备相应资格,近三年未受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审计服务费用总额为336万元,较2025年度增长0.9%。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新华文轩与成都银行业务合作关联交易的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专项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在存款、理财和资金管理等领域开展合作。合作期限为2026年4月24日至2029年4月23日,交易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20%。因公司副总经理马晓峰兼任成都银行董事,构成关联交易。该交易已获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成都银行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新华文轩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具备执业资质和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审计过程中,事务所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制定了合理的审计方案,重点覆盖收入确认、应收账款信用损失、存货可变现净值等事项。审计工作按时完成,与审计委员会沟通充分,未出现重大意见分歧。毕马威华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财务报告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部控制有效。本年度审计未发现重大问题。

新华文轩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控有效性进行评价。报告显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控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评价范围涵盖主要单位、业务及高风险领域,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覆盖率分别为99.72%和98.62%。报告期内发现的一般缺陷均在整改中,风险可控。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控有效性的变化。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

新华文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报告监督职责履行情况。毕马威华振具备执业资质和证券服务业务经验,于2025年被聘为公司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过程中,事务所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了审计意见。审计委员会通过审议聘任程序、听取报告、开展无管理层在场沟通等方式履行监督职责。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公允、完整、及时。

新华文轩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共召开7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委员会审核了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风险管理、ESG报告等事项,建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内控审计机构,并监督外部审计工作。2025年12月,公司取消监事会,相关职权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委员会还履行了合规管理、内部审计监督及企业管治职责,确保公司治理有效运行。

新华文轩关于2025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要求,披露2025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出版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89,548.35万元,毛利率31.18%;其中教材教辅收入144,784.27万元,毛利率43.33%;一般图书收入99,561.57万元,毛利率20.42%。发行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21,166.24万元,毛利率29.81%;其中教材教辅收入393,805.48万元,毛利率35.86%;一般图书收入587,761.88万元,毛利率26.70%。

新华文轩2025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暨关于贯彻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2元(含税),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5.68亿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6.46亿元。本次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经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新华文轩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子斌)

作为新华文轩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度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重点关注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高管薪酬等事项。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合法,财务报告真实反映经营状况,内控体系有效运行,未发现对外担保或资金占用情形。公司聘任毕马威华振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履职未发现需特别处理事项。

新华文轩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邓富民)

作为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邓富民在2025年度忠实勤勉履职,出席全部9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会,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审议定期报告、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高管薪酬等事项,未发现需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持续关注公司财务、内控、风险管理和投资者权益保护,认为公司治理规范,内部控制有效,无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新华文轩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文龙)

作为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度忠实勤勉履职,出席全部9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会,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重点关注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聘任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认为公司运作合规,未发现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开展现场工作15天,与审计机构、管理层保持沟通,推动公司治理完善。

新华文轩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对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审计依据为《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相关执业准则。审计意见认为,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报告指出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未能防止或发现错报的可能。

新华文轩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末的财务状况及该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报告内容包括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新华文轩H股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宣布,黄慧玲女士已辞任公司授权代表替任人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2026年3月26日起生效。黄女士确认与董事会无意见分歧,亦无需提请股东注意的事项。董事会同时宣布,刘国贤先生已获委任为上述职位,自2026年3月26日起生效。董事会感谢黄女士在任期间对公司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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