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3月27日收盘,华阳集团(002906)报收于27.4元,上涨1.33%,换手率1.13%,成交量5.94万手,成交额1.62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3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44.8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309.91万元。
- 来自【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6年3月20日,华阳集团股东户数达4.0万户,较前期增长6.32%。
- 来自【业绩披露要点】:华阳集团2025年实现主营收入130.48亿元,同比增长28.46%;归母净利润7.82亿元,同比增长20.0%。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交易信息汇总
3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44.84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34.9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309.91万元。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华阳集团披露,截至2026年3月2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4.0万户,较3月10日增加2379.0户,增幅为6.32%。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39万股减少至1.31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36.99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财务报告
华阳集团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130.48亿元,同比上升28.46%;归母净利润7.82亿元,同比上升20.0%;扣非净利润7.52亿元,同比上升19.09%;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42.57亿元,同比上升28.37%;单季度归母净利润2.2亿元,同比上升17.99%;单季度扣非净利润2.12亿元,同比上升17.72%;负债率51.11%,投资收益1017.21万元,财务费用4116.03万元,毛利率18.36%。
公司公告汇总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国灿)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冯国灿在2025年度履职期间,出席全部6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会,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交易、定期报告、董事及高管任免、薪酬方案、股权激励行权等事项,认为各项议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其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及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并与审计机构、管理层保持沟通,现场工作时间15天。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常青-已离任)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常青在2025年9月5日至2026年2月4日任职期间,出席了全部2次董事会会议,未出席股东会。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参与审议定期报告、关联交易、高管聘任等事项,关注财务信息真实性及内部控制有效性,与审计机构保持沟通,确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魏志华-已离任)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魏志华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出席了全部4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会,未有缺席情况。其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参与审议了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提名等事项,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公司关联交易合规,定期报告真实准确,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2025年9月因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离任。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邱美兰)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邱美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报告期内,其出席了全部4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参与审议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股权激励行权等事项。认为各项议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时加强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关注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情况。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中良-已离任)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罗中良在2025年度任职期内,勤勉尽责,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管薪酬、股权激励行权等事项,认为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因连续任职满六年,自2025年4月25日起不再担任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职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2026年3月)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明确董事(含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董事薪酬报股东会批准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公司可根据考核结果对相关人员实施降薪或追索已发薪酬。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冯国灿、邱美兰、刘朝霞及离任独立董事李常青、魏志华、罗中良的独立性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职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或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相关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阳集团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监管要求,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使用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9,595.7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191.33万元。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24,241.14万元,募投项目均按计划推进,部分项目已结项,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情况,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对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审计意见认为,华阳集团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对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确认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与审计的财务报表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汇总表显示,上市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期末余额合计113,609,567.46元,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代收员工费用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16项议案。会议决定2025年度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时审议通过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0亿元担保额度、开展不超过12亿元资产池业务、开展不超过7,000万美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会议还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等,并决定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2026-017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地点为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会议室。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20日。会议将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七项非累积投票提案,其中第5项、第6项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独立董事将在会上进行2025年度述职。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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