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股票复盘:镇洋发展(603213)股东户数减少5.81%

证券之星03-29

截至2026年3月27日收盘,镇洋发展(603213)报收于14.31元,较上周的13.17元上涨8.66%。本周,镇洋发展3月27日盘中最高价报14.5元。3月23日盘中最低价报12.78元。镇洋发展当前最新总市值63.25亿元,在化学原料板块市值排名33/57,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2821/5191。

本周关注点

  • 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6年3月20日,镇洋发展股东户数为1.62万户,较前期减少5.81%。
  • 公司公告汇总:浙江沪杭甬拟以1:1.0800换股比例吸收合并镇洋发展,交易尚需监管审批。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户数变动截至2026年3月20日,镇洋发展股东户数为1.62万户,较2月13日减少1000.0户,减幅为5.81%。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2.57万股上升至2.73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35.93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浙江沪杭甬拟以发行A股股票方式换股吸收合并镇洋发展,镇洋发展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浙江沪杭甬作为存续公司承继其全部资产、负债及业务。本次换股比例为1:1.0800。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履行相关表决程序,并设置收购请求权和现金选择权机制。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交易符合法规要求,作价公允,不构成重组上市。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双方已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包括换股方案、协议签署、章程修订等。联交所已对相关股东通函出具无异议函。本次交易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及上交所对A股上市的审核同意。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本次交易为浙江沪杭甬以发行A股股票方式换股吸收合并镇洋发展,换股比例为1:1.0800。合并完成后,镇洋发展将终止上市,浙江沪杭甬申请A股及原内资股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尚需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截至2026年3月20日,镇洋发展已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相关议案。浙江沪杭甬亦已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本次合并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及上交所对新增股份上市的审核同意。镇洋发展已完成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与核查。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浙江沪杭甬拟以发行A股股票方式换股吸收合并镇洋发展,镇洋发展股东所持每1股可换取1.0800股浙江沪杭甬A股股票。合并完成后,镇洋发展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由存续公司承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已获双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及监管机构批准。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泰证券作为镇洋发展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交易定价公允,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浙江沪杭甬向镇洋发展全体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吸收合并完成后镇洋发展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申报稿)修订说明的公告2026年3月26日,镇洋发展就换股吸收合并报告书(申报稿)的修订情况进行说明。修订内容涉及重大事项提示、风险提示、交易概况、吸收合并方基本情况、董高人员、公司治理、股利分配政策、风险因素等,补充了程序进展、公司结构、人员情况及自查情况等信息,部分表述进一步完善,不影响交易方案。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2026年3月25日,本次交易申请文件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受理文号为【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6]18号】。本次交易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最终审核及注册结果及时问存在不确定性。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之财务顾问报告浙江沪杭甬拟以发行A股股票方式换股吸收合并镇洋发展,换股比例为1:1.0800。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合并双方控股股东均原则性同意本次重组,并承诺在相关期间不减持股份。设置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和现金选择权以保护投资者权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之财务顾问报告浙江沪杭甬拟以发行A股方式换股吸收合并镇洋发展,镇洋发展股东所持股份按1:1.08比例换取浙江沪杭甬股票。合并完成后,镇洋发展将退市并注销,其资产、负债、业务由浙江沪杭甬承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设置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和现金选择权机制。交易尚需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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