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安监管分局对广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坪支行作出行政处罚

证券之星03-13

2026年03月1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安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广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坪支行因管理不善导致金融许可证遗失,未按规定报告,作出警告并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邻水支公司虚列农险业务管理费,未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作出警告并罚款10.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李双文(时任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邻水支公司农险专员)因虚列农险业务管理费,作出警告并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蒋华琴(时任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邻水支公司经理)因虚列农险业务管理费,作出警告并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序号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广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坪支行

广安金监罚决字〔20261

因管理不善导致许可证遗失,金融许可证遗失未按规定报告

警告并罚款2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安监管分局

2

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邻水支公司

广安金监罚决字〔20262

虚列农险业务管理费,未严格执行内控制度

警告并罚款10.5万元

3

李双文(时任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邻水支公司农险专员)

广安金监罚决字〔20264

警告并罚款1.5万元

4

蒋华琴(时任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邻水支公司经理)

广安金监罚决字〔20263

虚列农险业务管理费

警告并罚款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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