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冠宇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证券之星03-10

证券之星消息,3月10日珠海冠宇公开信息显示,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2024年1月,因公司未按照规定办理权益分派、证券停复牌业务,但未造成严重后果

处罚决定如下:予以口头警示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免责声明: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构成本平台的投资建议,本平台不对文章信息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出任何保证,亦不对因使用或信赖文章信息引发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精彩评论

我们需要你的真知灼见来填补这片空白
发表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