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志特新材(300986)03月03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董秘您好。最近投资者互动与前期贵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渠道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记录表口径有些区别。请问,贵公司是因为涉及与中科大、微观纪元合作的转型业务尚处于初期,研发、推广和订单等具有不确定性,为了保持披露严肃性才保守回复,还是因为公司其他原因避重就轻?请问贵公司市值管理是如何安排的?是否董秘因没有股权激励行权因素,不重视投资者互动和权益维护,回答问题选择避重就轻或者避而不答。
志特新材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市值管理,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未来,公司将继续关注市场情况和投资者建议,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秉持审慎原则,注意二级市场投资风险,理性投资。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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