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能股份: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证券之星02-26

证券之星消息,赣能股份(000899)02月25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请问贵公司,在未来三年,在回报股东方面是如何规划的,比如每年分红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是多少?谢谢

赣能股份回复:您好,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将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实际经营情况实施分红。感谢您的关注!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免责声明: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构成本平台的投资建议,本平台不对文章信息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出任何保证,亦不对因使用或信赖文章信息引发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精彩评论

我们需要你的真知灼见来填补这片空白
发表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