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6年2月11日,公司分别与山东公司和巢湖发电签署了框架协议,约定公司向山东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7.50亿元可续期委托贷款,向巢湖发电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可续期委托贷款。前述贷款无固定期限,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可续期委托贷款协议为准,初始借款期限自放款日起算。贷款用途为用于火电企业保供。山东公司及巢湖发电为本公司的关连附属公司。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向关连附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由于本次交易的...
网页链接于2026年2月11日,公司分别与山东公司和巢湖发电签署了框架协议,约定公司向山东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7.50亿元可续期委托贷款,向巢湖发电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可续期委托贷款。前述贷款无固定期限,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可续期委托贷款协议为准,初始借款期限自放款日起算。贷款用途为用于火电企业保供。山东公司及巢湖发电为本公司的关连附属公司。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向关连附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由于本次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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