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方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证券之星02-12

证券之星消息,2月11日大东方公开信息显示,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徐文武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信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参股合伙企业的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依据不充分,会计处理不审慎,且未识别出参股合伙企业会计处理不当,未充分关注到参股合伙企业底层资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导致公司2022年至2024年财务报表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处罚决定如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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