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储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被罚3.23万元:未向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

金融一线02-06

  2月6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因存在超过期限或未向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的违法行为;未按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受到警告,并被罚款3.234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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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睿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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