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线下:第二期、第三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格分别不低于第二期、第三期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上市公司股份大宗交易价格的下限

证券之星02-04

证券之星消息,线上线下(300959)02月04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尊敬的董秘,您好。公司于2025年6月披露,深蕾科技以43.55元/股的价格受让公司控制权,并约定在2026年和2027年分别进行第二期(9.99%股份)、第三期(6.68%股份)转让。目前公司股价较首期转让价已有大幅上涨,想请问:1. 后续两期股份转让的定价机制在协议中是否有约定?2. 二级市场股价的变动,是否会影响原转让计划的继续执行?感谢您的解答。

线上线下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汪坤先生、门庆娟女士、无锡峻茂投资有限公司与深圳深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第二期、第三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格分别不低于第二期、第三期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当日为非交易日的,顺延至次一交易日)上市公司股份大宗交易价格的下限,具体转让价格以届时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为准;具体情况请参考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持续督促相关股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审慎判断、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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