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易联众:公司尚未收到证监会结论性意见

证券之星02-04

证券之星消息,ST易联众(300096)02月03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董秘,您好。浙江高院已驳回高彩娥女士的再审申请,也就意味着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连带清偿责任。公司是否已具备申请撤销风险警示的条件?

ST易联众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于2024年5月8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所涉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风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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