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科科技:公司明确区分“辅导备案”与“申报材料提交”的不同措辞

证券之星01-23

证券之星消息,荣科科技(300290)01月22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补充公告中用“已启动独立自主的首次公开发行”来描述超聚变的上市进展,但实际上超聚变仅完成了上市辅导备案,尚未提交IPO申报材料。“辅导备案”与“启动独立自主IPO”在法律定义和实际进展上存在本质区别,公司为何使用远超事实的表述?这种表述是否存在误导投资者、强化市场对超聚变IPO确定性预期的意图?请公司解释该表述的依据,以及是否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关于信息准确性的规定。

荣科科技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辅导对象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公司明确区分 “辅导备案” 与 “申报材料提交” 的不同措辞,不存在混淆表述。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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