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新能科:将按规定披露业绩预告

证券之星01-23

证券之星消息,海新能科(300072)01月23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公司2025年报如果扭亏为盈,或同比增长50%以上是否在1月31日前披露年报预告???

海新能科回复:您好,根据规则,如果出现净利润为负值、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实现扭亏为盈、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等情况时,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中有关业绩预告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关注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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