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龙股份: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之星01-22

证券之星消息,锋龙股份(002931)01月21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最近行情不错,贵公司是否会考虑提前预告一下2025年年报业绩?

锋龙股份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财务初步核算后触及披露条件,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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