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京蓝股东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证监会责令改正

证券之星2025-12-31

证券之星消息,12月31日ST京蓝公开信息显示,ST京蓝股东云南佳骏靶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责令改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经查,2023年10月,你公司作为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产业投资人,与京蓝科技签订了《重整投资协议》,就京蓝科技2024年至2026年实现的净利润做出承诺,并约定补偿义务。京蓝科技2024年未达到承诺业绩,根据《重整投资协议》你公司应当在京蓝科技审计报告出具后三个月内向其履行补偿义务,但截至本决定书出具日,你公司作出的承诺尚未履行完毕。

处罚决定如下: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免责声明: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构成本平台的投资建议,本平台不对文章信息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出任何保证,亦不对因使用或信赖文章信息引发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精彩评论

我们需要你的真知灼见来填补这片空白
发表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