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京源环保股份被责令改正,责任人被出具警示函

蓝鲸财经2025-12-27

蓝鲸新闻12月27日讯,近日,江苏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决定书显示,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公司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非募投项目费用的情况,也未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等公告中如实披露,导致公司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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